我知道我的末日就是今天,就是此刻。我已经很老了,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我说的话越来越少,因为反正人们都不能理解我的话的意思。越来越多的陌生人围着我,他们问我:“你还记得我么,你还能认得我么?”开什么玩笑,我凭什么要认得他们?这些闲杂人等直起身子,忧伤或者故作忧伤地说:“她什么人也认不出了。”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平静地回答他们:“老年痴呆就是这样的。”我很恼火地转过脸:“你说谁是老年,你说谁痴呆?”这个平静的声音继续平静着,他说:“她现在总认为自己还是19岁。”
他在胡说。他信口开河。我昨天早上还清晰地想起自己60岁那年的事情。我清晰地记得60岁那年的某天傍晚,漫长的公路边错落有致的灯光。虽然60岁也似乎是很久以前了,但是我不是一个固执地活在19岁的阿兹海默症患者——请用这种疾病的学名来代替“老年痴呆”。我清楚地知道我自己已经很老了。所有娇嫩的花样年华的女孩子都会当我是怪物。这个操着平静的、毋庸置疑的声音的男人,他叫我“妈”,再也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了。刚才我跟他说:“等我死了以后,请你们在墓碑上放上我24岁那年的照片。”(你看,我不是只记得19岁那年的事情)看着他狐疑的眼神。我才想起来我24岁那年他还不存在——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是我生了他。于是我补充:“就是那张我很年轻的时候,在阿姆斯特丹的照片,我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和一丛郁金香在一起。”——那是我最为珍爱的一张照片,因为它摄于我最好的年华和在相对最好看的时候。阿姆斯特丹于我,已经变成了一座永远停留在半个多世纪前的城市了。它终究和我童年时代出生成长的北方工业城市一起,变成了只能以片段形式存在的、杂乱无章的回忆。比方说,我已经想不起来郁金香的样子,却一直忘不掉那道窄窄的运河上面的船屋,有人在那里面居住。回忆只有变成片断的、没有了逻辑的时候才是真正可靠的,才真正变成一个人精神的一部分,这是人们在年轻的时候,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领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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