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情可以让贩夫走卒变成诗人。
是真的。
我对沈佳仪的喜欢,让我的课业成绩始终维持在全校三十名内,也让完全不懂五线谱的我开始写歌。
一首接一首。
每天早上骑着脚踏车上学、骑脚踏车回家、骑脚车补习,只要我迎着风,我就能很自然哼哼唱唱,将一些对“沈佳仪纯纯爱恋”的想法抖出几个句子,然后不断推敲,最后谱成曲。
许博淳非常讶异我的特异功能。
我们两个都是超恐惧音乐课的白痴,五线谱上的黑痣要用手指头上下计算才知道它的名字;考吹笛子,我还得把Do Re Mi用麦克笔写在象牙白的笛子上,小心翼翼兼恬不知耻地按着按着,直到音乐老师面色铁青轰我下台。
这样不解乐理的我,竟开始写歌。
补习完,我跟许博淳照例先到李小华家绕一圈,然后再绕到回家的路上。
途中我哼唱我为沈佳仪写的第一首歌“我仍会天天想你”,请许博淳为我评鉴。我打算在毕业后跟沈佳仪告白,在大家面前唱这首歌给沈佳仪听,让她感动到不跟我在一起都不好意思。
“你放屁啦,这首歌是你写的?”许博淳不信,讶异地看着我。
“是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填的词都很烂。”我双手放开,轻易地使脚踏车维持平衡。
“重点不是词吧?你怎么可能会谱曲?你又看不懂五线谱!”许博淳傻眼。
“对啊,所以我都强记下来,一有新的曲调出现我就哼到我忘不掉为止,久了就变成一首歌了。”我有些得意地补充,“不只这首,我还有三四首同时在写哩,到时候沈佳仪突然知道我也喜欢她,她一定会很感动我这种默默守候、拼命念书只为了接近她的努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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