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她们。”芮根边说边慈爱地直摇头,“她们都长大了。” 凯丝转过头看了看摆着谷类食物的吧台,有两个宿醉还未醒的大一新生正在笨手笨脚地摸索着勺子。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她们回来的时候身上有了平生第一个文身,文的是小马宝莉[77]。”芮根说。 “还有那天早上咱们发现那些文身感染发炎了。”凯丝加了一句,她在喝番茄汁。关于这一点,凯丝还是会怀念宿舍的——随时都可以喝到四种不同的果汁,其中也包括番茄汁——在别的地方能喝到这个吗?芮根不喜欢看她喝番茄汁。“就像在喝血似的。”芮根说,“要是血也像肉汁一样不会凝固的话。” 芮根还在盯着那两个宿醉的女生。“不知道明年咱们还能看到多少熟悉的面孔。每年都会新来一批,但是其中大多数人都不会再回来住宿舍的。” “明年,”凯丝说,“我就不会再犯下这么依赖你的错误了。” 芮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要是咱们明年还想住在一起的话,那就得把咱们的住校申请表交上去了。” 凯丝放下了手里的果汁。“等等……你是说还想跟我住在一起吗?” “我去,是的,你甚至都不回来,看来我终于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了。” 凯丝笑了,随后又吸了一大口番茄汁。“好吧……我会考虑的。你还有别的性感前男友吗?” 琳恩是对的。 她一直在催凯丝每天晚上都要给《西蒙,别放弃》更新一章。“不然你就没法赶在《第八支舞》出版之前写完了。” 奥马哈的书虫书店会在午夜举办首发派对,她俩打算回去参加。利瓦伊也想去。 “咱们要穿上戏装打扮一番吗?”有天晚上他在他的房间里问她。 “我们自打上初中以后就不再穿戏装了。”凯丝坐在双人沙发上,腿上摆着笔记本电脑。如今他在房间里的时候她也能写作了。她对于《别放弃》是如此专注,哪怕跟一屋子马戏团的动物们共处一室也能写。 “见鬼。”他说,“我挺想穿戏装的。” “你想打扮成谁的样子?” “大法师。要不就扮成其中一个吸血鬼——维达利亚伯爵。或者是巴兹,这样会不会让你欲火焚身?” “我已经欲火焚身了。” “她在屋子的另一头说道。” “对不起。”凯丝边说边揉着眼睛。利瓦伊一整晚都在拿话激她、取笑她,想要让她分神出来玩一会儿。“要是我希望琳恩睡前能读到这一章的话,就得赶紧把它写完。” 凯丝就快要写到《别放弃》的大结局了,所以每一章都至关重要。如果她这会儿写出什么败笔来,那以后就没法补救或挽回了。她已经没有余地来填补空白,每一章都意味着一条情节主线尘埃落定或是一个角色隆重谢幕。她希望所有的人物都能拥有配得上自己的结局。不仅仅是巴兹、西蒙、阿加莎和佩妮洛普,还包括其他所有的角色——不情不愿的吸血鬼猎人德克兰、牧羊人EB、本尼迪克特教授、马克教练…… 凯丝尽量不去关注自己作品的点击量——那样只会给她徒增压力——可她知道点击量已经创下了历史新高,而且是高出了好几万次。读者给她的评论太多了,琳恩开始代她处理,用凯丝的用户名向大家表示感谢并回答一些基本问题。 凯丝在学业方面也没有落后,尽管只是勉强跟得上而已。在她眼里,其他那些作业就像一个又一个的圈,她只有跳过去了才能写西蒙和巴兹。 但是,她之所以能写这么多,原因之一就是……她的脑子从来没有真正从魔法世界里切换出来。这样当她坐下来写作的时候,她就用不着费力地慢慢回想起情节,也不用等着自己进入状态。她就在其中,一直都在,全天候都在。现实生活对她来说反而变成了次要的东西。 她的笔记本电脑猛地合上了,凯丝差一点就来不及把手指缩回来。她甚至都没注意到利瓦伊走过来坐在了双人沙发上。他拿过她的电脑,轻轻地放在地板上。“广告时间。” “书里可没有广告时间。” “我不是个爱读书的人。”他边说边把她拉到自己腿上,“那就是幕间休息?” 凯丝很不情愿地爬到他腿上,还在想着自己刚才打的最后几个字,不知道要不要把它们抛在一边。“书里也没有幕间休息。” “那书里有什么?” “有结局。” 他把双手放在她的髋部。“你就快要写到结局了。”他说着用鼻子去碰她T恤的衣领。他的头发弄得她下巴痒痒的,凯丝脑子里的咒语解开了,要不就是又被下了一个新的咒语。 “好吧。”她叹了一口气,吻着他的脑袋,晃进他怀里,“好吧。幕间休息。” “你得给佩妮洛普单独写一章。”琳恩说。她俩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啪嗒啪嗒地走过一个又一个水坑。琳恩穿着黄色的长筒胶靴,她总是跳进水坑里,把凯丝的小腿和脚踝溅得透湿。 “我要把这一章放在哪里?”凯丝哈着热气说。雪已经在融化了,但她还是能够看得见自己呼出的热气。“本来我两个星期以前就该写这章的,现在再写的话,看起来就像是被逼无奈的一样……所以真正的作家在全书写完以前都是不给人家看的。我真恨不得能回到开头去重写。” “你就是真正的作家。”琳恩说,她溅起了很多水花,“你就跟狄更斯一样,他也是分期连载的。” “我要把你的靴子给弄坏。” “你这是嫉妒。”琳恩又走进一个水坑。 “我才不是嫉妒。这靴子真难看。我敢说你穿着它们一定会流脚汗。” “无所谓,反正没人知道。” “等你回到我的宿舍、把靴子脱下来的时候,我就会知道了。这可真恶心。” “嗨。”琳恩说,“我想跟你谈谈这事。” “什么事?” “你的宿舍……我觉得明年咱俩可以住在一起。要是你想的话,咱们可以住在庞德楼,我不介意。” 凯丝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她的姐姐。琳恩又往前走了一小会儿才注意到这一点,于是她也停了下来。 “你想跟我住一个房间?”凯丝问道。 琳恩有点紧张。她耸了耸肩。“是啊,如果你愿意的话。如果你不是还在为了一切……生气的话。” “我没有生气。”凯丝说。她又想起去年暑假的那天,琳恩对她说不想再跟她住在一起了。凯丝从来没经历过这种被人狠狠背叛的感觉,几乎从来没有过。“我没生气。”她又说了一遍,这次她是真心的。 琳恩翘起嘴唇,跺着脚走进她俩之间的一个水坑。“那就好。” “但我没法跟你住一起。”凯丝说。 琳恩的脸色一沉。“这是什么意思?” “嗯,我已经告诉芮根,我还会跟她一起住的。” “可是芮根讨厌你。” “什么?没有,她不讨厌我。你怎么会这么说?” “她对你那么刻薄。” “她就是这个样子的。其实,我觉得我是她最好的女性朋友了。” “哦。”琳恩说。她的样子看起来那么小小的,还被雨淋湿了。凯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你才是我最好的朋友,”凯丝不大自然地说,“你知道的。与生俱来的好友,一辈子的好友。” 琳恩点了点头。“没错……算了,没关系的。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想到你们还会住在一起。”她开始继续往前走,凯丝跟在她后面。 “考特尼呢?” “她要搬到女生联谊会的宿舍去。” “哦。”凯丝说,“我都忘了她是预备会员了。” “不过我不是因为这个才问你的。”琳恩说,仿佛这话很重要似的。 “你应该搬到庞德楼来。你可以跟我们住在同一层楼。我说真的。” 琳恩微微一笑,挺起胸膛,已经变回了平日的那个她。“对啊。”她说,“好吧。干吗不搬呢?那里离校园比较近。” 凯丝跳进了下一个大水坑,溅得琳恩连大腿都湿了,琳恩边跳边叫。这可太值了,反正凯丝的脚早就已经湿透了。 “这是摩根的恩典,西蒙。慢一点。”佩妮洛普伸出一只胳膊挡在他胸前,往四下里望了望这个亮得有点古怪的庭院,“要通过一道燃烧的火门,还有其他途径的。” ——摘自《西蒙·斯诺与第三道门》第十一章 杰玛·T.莱斯利2004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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