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实习了一个星期后,我对周围的人有了一个初步了解,都算正常,没有特别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存在。我有些失望,我对裴明珠说其实我隐隐期待着在刚开始的职场生涯中,就惊为天人一场。什么样的形式都成,比如莫名其妙得到某美男子的亲睐,或者是特别极其受上司赏识。而很显然的,这两样我都没能做到。
当然裴明珠是不理我的,她只是默默地在每天早上六点一刻的时候,将我床头置物柜上那盏绿色小台灯扭开,一并抓住我的肩膀跟训练猴子似的猛摇叫我起床。请不要想着她是有多么善解人意,为了不让我迟到才这样做,在我还没有实习之前她已经这样我行我素了三年。这是她每天早上的生物钟,雷打不动,弄得寝室里除了我和她以外,其他舍友换了又换。
她起床也没有什么特别正经的事,就为了抹那么一大堆我说不上名字,甚至是记不起顺序的瓶瓶罐罐。不过裴明珠不承认这是不正经的事,她在我第一次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就很严肃的指正了我,她从书桌上那个与她电脑差不多尺寸的镜子面前回过头来对我说。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这是一件多么正经的事情。
然后在无数次的或偶然或必然的事件中,她再一次用她丰富的经验打败了我。只是我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不是两个人住,寝室其他人肯定是会有微词的,我承认我比较介意外人对我的看法,在我活了这么多年我一向自信爆棚的认为没有人真心讨厌我,并且我想一辈子维持住这个记录。所以我问过裴明珠为什么不干脆搬出去,她特别不要脸的一边富有节奏地拍爽肤水,一边用嘴型对我说,红花也是需要绿叶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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