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名分的“义理”,就是使名声不受玷污的义务。这种“义理”由一系列德行构成,在西欧人看来,有的互相矛盾,但对日本人来说则是完全统一的。因为这类义务不是报恩,不属于“恩的范围”,不涉及往日受恩于别人的问题,而是保持自身名誉的行为。从而,其内容包括:遵守“各得其所,各安其分”的各种烦琐礼仪的要求,能够忍受痛苦,在专业及技能上维护自己的名声。对于名分的“义理”,还要求消除毁谤或侮辱,因为毁谤会玷污名誉,必须洗雪,必要时也许要对毁谤者进行报复,甚或自己自杀。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可以有多种方针,但绝不能淡然置之。
我所说的“对名分的义理”,日本人并未单独另起名称,只把它描述为报恩范围以外的“义理”。这一特点只是分类的基础,并不是说“对社会的义理”是对善意关切的回报,而“对名分的义理”则突出地包含报复。西方语言中把上述两者区分为感激与报复两个对立的范畴,日本人对此则无所谓。为什么一种德行不能既包括对他人善意的反应,又包括对他人恶意或轻蔑的反应呢?
日本人就是这样认为的。一个正派的人对恩惠和侮辱都同样感受强烈,都要认真回报。他们不像我们那样,把两者区别开来,一种称之为侵犯,另一种称之为非侵犯。在他看来,只有“义理”范围之外的行为才能称作侵犯。只要是遵守“义理”,洗刷污名,就绝不能说他犯了侵犯之罪,他只不过是算清旧账。他们认为,只要受到的侮辱、毁谤及失败未得到报复,或者未被雪除,“世界就不平衡”。一个正派的人就必须努力使世界恢复平衡。这是人的美德,绝不是人性中的罪恶。在欧洲历史上某些时代,对名分的“义理”,包括像日语中那种把感谢与忠诚结合在一起的表达方式,曾经是一种西方道德。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在意大利,曾经盛极一时。它与古典时期西班牙的el valor Español(西班牙的勇敢)和德意志的die Ehre(名誉)颇有共同之处,甚至与一百多年前欧洲流行的决斗行为中的潜意识也有某些相似。无论在日本,还是在西欧各国,凡是这种重视雪除名誉污点的道德观占优势的地方,其道德的核心总是超越一切物质意义的利益。一个人越是为了“名誉”牺牲其财产、家庭及自己的生命,就越被认为是道德高尚的人,它成为道德定义本身的一部分,是这些国家经常提倡的“精神”价值的基础。它确实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很难以利害得失来衡量。正是在这一点上,这种名誉观与充斥于美国人生活中的剧烈竞争和公开对抗形成明显的对照。在美国某些政治或经济交往中,对保有也许并无限制,但获得或保持某种物质利益则一定是一种战争。至于像肯塔基山中居民之间的械斗,那只是例外,那里盛行的名誉习俗属于“对名分的义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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