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并非周的发明,殷商就有,夏也有。而且,商人之礼是奢侈的,商人之乐也是华丽的,甚至特别重视音乐之美。汤王的赞美诗《那》这样唱道——
伟大啊繁多,
敲起手鼓。
鼓声隆隆啊,
乐我先祖。
清亮的管乐,
齐整的步武。
铿锵有力的钟磬,
神采飞扬的万舞。[14]
呵呵,他们没准还有唱诗班。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说“周公制礼作乐”?
因为周公让夏商也有的礼乐脱胎换骨。他先拷贝其数据,再格式化其硬盘,然后按照自己的需要安装另一个系统,结果便变成了全新的东西。
那么,周的礼乐,跟殷商的又有什么不同?
不妨先看什么是礼乐。
从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看,礼就是礼器,即祭礼;乐就是乐器,即乐舞。这就是本来意义上的礼乐。周公要做的事情,当然并不仅仅是把夏商的祭礼和乐舞重新编排一遍,而是要实现质的飞跃和变化,从而把它们变成一种制度,变成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维持秩序和安定人心的工具。
◎甲骨文“礼”(甲3629)◎金文“礼”(何尊)
王国维、郭沫若都认为“象二玉在器之形”,因此“礼”最早是指礼器。
◎甲骨文“乐”(续3·28·5)◎金文“乐”(郘钟)
许慎认为“象鼓鞞”(架子鼓),罗振玉认为是“琴瑟之象”,总之是乐器。
换句话说,商的礼乐是仪(仪式),周的是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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