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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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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错位的情感,到底禁忌还是孽缘,韶华时尽,她该情归何处?】

新婚之夜,初经人事的她留下了满身伤痛……

睁开眼,却惊愕不已,躺在她身边的人是谁?

才刚及笄的她怀上了孩子,原以为从此会与他执手到底,可谁知一碗落胎药和一纸休书将她的心狠狠撕碎。

当鲜红的血迹沿着腿往下滴落的时候,她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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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不通世俗的宫女,一场错嫁的闹剧,从侍妾变成福晋。

嫁给了无所事事的挂名爵爷,她只想过平淡而充实的生活,可是命运偏偏几番捉弄,那一时的宠爱不过是过眼云烟。

胆小如她无端端卷入一场反清复明的纷争里,时光流逝,这个卑微的弃妇是否能寻到归宿?

他是最深情的男子,从开始到最后,一心一意只想守护自己心尖上的人儿。

她是后宫里最受荣宠得意的女官,却偏偏为情受尽折磨。终于如愿以偿嫁给了他,还以为苦尽甘来熬到了头,可是夫君的心好像并不在她的身上。

楔子

康熙十六年,二月十九。

我叫玲珑,年十五。原本今天该是我及笄的日子,只是在一个月多前,我已经出嫁了。

抬眼望了望天色,万里无云,光透过窗纸穿进来。映在梳妆台前的铜镜上,折射而来,我动了动几乎已经僵硬的手,发麻得厉害。

我保持这个姿势坐在床头有多久了?我都不记得了,或许是一夜了吧。寒冷的下肢渐渐找回了感觉,我尝试地动了动,竟觉得双脚有点发软。

阳光折射在脸上,直直映在眼中,有些刺痛。只得捌过脸侧身避开,许是被刺痛的原因,泪水很快上来,涌在眼眶之中打转,我吸了吸通红的鼻头,不住咽哽。

这是第五天了吧,我的夫君这几天一直没有回房过夜。自从那天从杭州回来喝醉的那时起,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当我撞见我的夫君与三弟妹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的那刻,已经记不清楚我是什么样的心情,又或者,我根本不想记得那种感觉。

我不知道,如果那个人不是三弟妹,而是别人,我会怎么样?想到这里,彷佛听见心被撕裂的声音,鲜血淋淋。

身子就像被寒冷的冰山狠狠地撞了一下,我颤抖着,干涩的双唇也生疼得厉害。

日期:2013-11-27 09:30:26

先前种种虽然隐约觉得不对劲,但在那一天把心中那团迷惑撕碎了掰开了放在眼前的时候,我才知道那一切不是自己的胡思乱想,是那样的切实。

我终于明白了。不,也许我早就应该明白才对。

手不由自动地抚上小腹,这里边竟然已经有一个小生命了。好神奇。前天晕倒之后被白露发现,请了大夫来说是我已经有了。

还以为有了孩子,他会回心转意。可是他始终没出现,或许他还不知道,我扯起嘴角安慰自己。

等到最后,却是一纸休书和一碗堕胎药。

不,我不要。我要见他,我必须得见他。这是他的孩子啊,如果他能看一看,摸一摸的话。一定不会舍得不要的。

日期:2013-11-27 09:30:53

顾不上重重阻拦,硬是闯了书斋。他们正携手作画,笑得那样开心。吸了吸鼻尖,捌开身份的枷锁他们是相配的。

“你可以休了我,但是孩子……”我已经快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尽管不甘心。但是我想保住孩子,我所拥有的只有他了。

他打断的很快,双眉紧蹙:“孩子我不要。”

“可是……”双唇蠕动,我竟然说不出完整的话来。这可是你的孩子啊,你怎么可以这样残忍。

“没有可是,把孩子打掉。”他叹了口气,软下声来:“你没地方去,可以继续住在府里。”

我若不是你的福晋,我若没有孩子,怎么可能还住在这里。这里对我来说只是一个伤心之地罢了。他的手还是那样大,那样的暖。手腕被紧紧地束缚,他的眼神不再柔情,残酷地令人快要窒息。

当那触目惊心的血迹沿着腿往下滴的时候,我的身子好像也被什么东西扯去,一点一点的脱离。

日期:2013-11-27 09:34:13

第一章 上元节的婚礼

是夜,是个皓月高悬的夜晚。今天是上元节,若大的北京城也沾染上了喜庆,大红的灯笼从街头一路摆到了街尾。

庙会早早地摆上了,猜灯谜、踩高跷、舞狮子、塑面人、吹糖人、戏剧木人、耍皮影……各种玩意儿尽有尽有!卖冰糖葫芦的、卖小吃的各都扯大嗓门吆喝着。

紫禁城的一角也挂满了大红的灯笼,不同的是,这不仅仅是在庆祝上元节。

就在今日。

康熙十六年,正月十五。

皇帝的义女乌雅瓦娜,被正式册封为和硕恪福公主的一个月之后,年仅十六岁的她,下嫁给年已三十二岁的洪昊。

说起洪昊,他的爷爷曾是战功显赫的大将军。他曾是明朝重臣,在松山兵败后降了清。没错,他就是洪承畴,那个背负多少骂名的汉奸。

一生戎马的他逝于康熙四年,享年七十三岁。谥文襄,赐葬京师,立御碑。

他的一生在基本上争议中度过。既然是死了,但是那些指责他的话却并没有因此结束。

日期:2013-11-27 09:34:49

洪昊现在是当家,自然也是轻车都尉。此称号是一种爵位,世袭的爵名。如果所有者不享有其他实际官职,那末就仅仅是一个拥有爵位的贵族,而没有具体的职务去做。

既然是挂名无所事事的爵爷,那么皇帝又怎么会将义女下嫁于他呢。

这不免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诶,你听说了吗?”青衫大汉放下手中的大碗,捡着盘子里的花生米一粒一粒地塞在嘴里。

“听说什么?”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长须汉子,拿着筷子敲打着桌角,轻声地吟起了小曲儿。

“今天是那个和硕恪福公主出嫁的日子。”

“和硕恪福公主?”长须汉子停下动作,疑道:“你说这,破鞋就是破鞋,就算长得再漂亮。那也不顶用,诶,是谁这么瞎了眼啊!”

“你就不能小声点。是西南街的那个洪府,听说还是万岁爷下的旨呢。”青衫大汉压低嗓门。

“哟。”长须汉子笑了起来:“那不正好聚成一堆吗?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听说,这个和硕恪福公主曾经偷偷跑出宫玩,那如花的容貌倒是很吸引人注意。被什么不知死活的毛贼小子给盯上了,将她拐到暗处肆意蹂躏了。虽然那毛贼小子已被处死,但是这个和硕恪福公主的清白身子可是恢复不了。

……

日期:2013-11-27 09:36:38

赐婚是吗?

摆满酒席的院子里,此时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来访的宾客已经在前一刻钟被管家送出门了,而他还坐在原位,一声不哼地喝着闷酒。

关于那个和硕恪福公主的传言,大街小巷都传得沸沸扬扬地,他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并且对于这件事情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得很,因为就是他亲手将那个不知死活的毛贼小子一剑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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