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二年(1079)七月,苏轼被捕,罪名诽谤。
逮捕令是神宗皇帝亲自签署的,专案组则由言谏机关的长官知谏院张璪(读如早)和监察机关的长官御史中丞李定负责。皇帝还批示,由御史台选派朝臣一人前往今天的浙江省湖州市,将时任知州的苏轼捉拿归案。[1]
敕令一出,如雷霆霹雳,不及掩耳。
御史台选派的太常博士皇甫遵不敢怠慢,带着一个儿子两个法警立即出发,日夜兼程。驸马都尉王诜(读如身)也不敢大意,马上派人通过苏辙给苏轼通风报信。两拨人争先恐后你追我赶,幸亏苍天有眼,皇甫遵因为儿子生病在路上耽误了半天,猝不及防的苏轼总算有了思想准备。
没过多久,皇甫遵也到了。
皇甫遵到达湖州之后,便径直走进州衙。这位钦差大臣全身官服手持笏板站在庭院里,两个法警白巾青衣一左一右护卫在旁。他们俩左顾右盼面目狰狞,不知道要干什么。
来者不善,苏轼吓得不敢出门。
这时知州的职权已由通判祖无颇代行。祖无颇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出去见他。
苏轼问:那我穿什么衣服?
祖无颇说:还没定罪,当然穿官服。
苏轼便也一身官服手持笏板走到庭院站定,祖无颇率领州衙其他吏员戴着头巾站在背后。一眼望去,但见两个法警怀里鼓鼓囊囊,看起来像是匕首,后来才知道是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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