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3 11:19:39
《十二、各怀鬼胎》(下)
傅恒到任后办的第一件事就震惊四座——令马良柱诱杀良尔吉、阿扣和王秋。此举无疑顺应了军心,因为除了讷亲和张广泗之外,几乎所有官兵都断定这三人是金川军派来的间谍,大家宣称:“莎罗奔之犯边也,良尔吉实从之,后诈降为贼谍。张广泗入奸民王秋言,使领蛮兵,我师举动,贼辄知之”。
这话一方面确有不少事实依据,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清军上下普遍推卸责任的习惯使然,既然仗打得这么糟,咱们又都不愿意对此负责,那么不如彻底一点儿,把战败的原因都推给间谍得了。
得知三人被杀后,乾隆立即宣布傅恒立下了大功,下令奖赏他双眼花翎。所谓“眼”是指公孔雀尾羽上的眼状圆,一个圆圈是一眼,清朝的花翎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眼数越多越尊贵。清初,皇帝以及亲王、郡王、贝勒是不戴花翎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女儿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及和硕额附即妃嫔女儿的丈夫戴双眼花翎,而五品以上的上三旗武臣即使立下大功,也只允许戴单眼花翎,文臣(不包括担任武职的文官)则连花翎都不许戴。因此对于当时的清朝官员来说,双眼花翎是难得的殊荣。
皇帝还在谕旨中强调,要国舅爷不得推辞。原来,乾隆此前对傅恒日夜兼程赶赴金川的迅速行动十分满意,尤其是当他得知妻舅每天在数九寒冬“经天赦山,雪后道险”,有时道路艰险无法骑马,竟然只能依靠脚底板“步行七十里至驿”的时候,更是感动万分,下令赐他双眼花翎,但被一向低调的傅恒“固辞”,因此这回乾隆特意要求他“毋更固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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