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不会入你的眼!但我要说的是,带着问题去学习,我们记得就会深刻与牢固,知识积累也就越多,这才是我们最大的财富,会让我们受益终身的。法律知识需要积累,法律人(尤其是年轻法律人)要带着问题去学习,要多读多写,日积月累,才能积累更多知识。
(待续)
日期:2013-11-20 08:22:17
更正:《关于在信贷业务中如何运用担保法及解释、有效防范我行信贷风险的通知》名称有误,应为《关于在信贷业务中准确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依法保护我行合法权益的通知》.
日期:2013-11-20 08:25:10
15、迷迷糊糊去开庭
2001年5月,分行营业部(即银川市分行)撤并,人员、职能合并于自治区分行。8月的一天,副处长说后天早晨城区(后来改为兴庆区)法院有个被诉案件要开庭审理,你跟小X去开一下庭。
我问小X案子是怎么回事,小X说他只是从诉状得知因原分行营业部在几年前盖家属楼时把银川市人防办所属“防控设施”给拆了,人家要求我们赔偿。其他细节他也不知道。
看来,小X是知道有这个被诉案子的。副处长虽然没明说,但是很明显只是让我跟着小X去了解一下开庭审理程序,感受一下开庭审理气氛,以便我日后能独立办理案子。不过说心里话,当时我真的不了解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这使我想起了大学实习的事。当年大四第一学期,学校没有统一安排学生到某个单位去实习,而是由学生自己去联系实习单位。我与不同班的同县老乡选择了回老家联系固原县法院去实习。这主要是为了节省“财务成本”,毕竟我俩都是农民的儿子,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已毕业的一个师哥在县法院民庭,熟人好办事呗!但是实习了三天后我发现,法院师傅把我俩当“劳工”用,不是让我俩整卷订卷,就是让我俩“跑腿”,根本不让参与案子。我在想自己又不是法院的人,何必给他们下那个苦呢!于是就选择了不再实习,也没向师哥打招呼就离去了,并托那个老乡在其办理实习鉴定材料时,找师哥给我开个实习鉴定材料。后来师哥也给开了实习鉴定材料。我后悔没把实习坚持下去,以至于连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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