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他人之后,我们也不顾这是在公共场合,也不管他正在忙着送菜,奔过去不由分说就是一脚。那人正专心在拥挤的餐桌间穿行,丝毫没料到会有这么突如其来的一脚,正被踹在腰间。他‘呀——’地叫了一声,便侧身向旁边倒去,同时,手中端的菜盘也飞了起来,然后咣当一声落在地上,‘扑擦’一声摔了个碎,惊得旁边吃饭的人连连惊叫,纷纷站起身来往后躲。我们就跟没看见他们似的,立刻拥了过去,把正斜身倚着桌子的他围了起来。这时,他也抬起了头,朝我们望了过来。虽然说他这人几乎从来都不跟我们说话,但每次我们跟侯建在一起的时候,他都陪在侯建的身旁,所以面熟的很。一见是我们,他脸上立刻浮现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模样,一咬牙,一低头,什么话都没说。我们科不管他说不说话,先打后问,是我们一向的规矩。所以,我们这帮人立刻拳头齐上脚齐飞,把他打得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缩成了一团。冬海哥跟保蛋则没有动手,一个在旁边冷冷地看着,另一个去招呼在饭店里吃饭的人和老板,看热闹行,谁都别管闲事,不服的就一起来练练。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我们早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社会就是看热闹的多,管闲事的少。什么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那都是电视小说里的想象,真的情况是:路见不平赶紧躲呀,该出手时不出手啊!所以,我们最喜欢的就是在公共场合打人,因为这样一是可以让对方明白,我们不但胆大,而且没人敢管我们,不但让他在肉体上痛苦,还要在精神上胆怯;二呢,这些围观的人虽然不会站出来管闲事,却会到处给我们宣传,仿佛围观过一场打架很光荣,很有面子似的,而且传着传着,就会把我们说成是江湖大侠武林高手一般的人物,而不是仗着人多欺负弱小的小混混,大概是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胆小怯懦、见死不救的行为有一个恰当且光荣的理由的。但不管怎么样,我们的名声会因此而更加鹊起,足以让我们的那些潜在的对手闻风丧胆,不敢跟我们对着干。当然,我们这么做也是有风险的,那就是遇上警察,或者有人偷偷的报警。但是,在我们的经历中,除非特别倒霉,否则,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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