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的老板跟勋先生关系很好,真是下了血本让自己的酒吧有人气,这么做下去,他的酒吧一定在赔钱。刚才因为外面有雾气,看得不太清楚,我们大家坐在窗前,这回是张大台子,大家刚好能全都坐下。勋先生很惧怕黑暗,喜欢阳光,看他白皙的肤色,不像是喜欢晒太阳的人,难道是最近才养成的好习惯。
在朝阳下,他脸上的伤毫无保留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勋先生的反应让我五体投地,指着自己猪头一般的脸说,“这是昨天下午弄的,这是昨天晚上弄的。”我忍不住好奇凑近了看,“啥,还是分批次的?”大家也都挺好奇的凑上去,立刻就把光给挡住了,反而看不到什么了,一张泛青的脸,有些吓人,眼睛里还有怒火,往后退了一下,“别看了。”
帮帮打趣,“你年纪大,就别跟我们一般见识了。”
勋先生说,“有一部分是摔伤,还有的就是抓伤。”他这么一说,我才留意到他脸上细细的血痕。他接着说,“昨天早上,你们走了之后,我和我朋友一起去了天主教堂,找神父给这个相机举行了除魔仪式,还洒了圣水。这个相机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怪异的反射,神父认为是我多虑了,但还是很尽职的举行完整个仪式,告知我这个相机已经是干净的了,我和我的朋友就驱车回来。路上竟然翻车了,幸亏他没有受伤。”
我问道,“你就受了这点伤?”打量着他的脸,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人在车上,车都翻了只是鼻青脸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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