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22 04:30:56
昨天,根据法官的郑重通知和对方律师的多次书面提醒,我和被告一大早前往法院参加judicial case conference. 在法庭等了半天,只一个书记员在那里漫不经心地敲电脑,说法官临时有事不来了。可原告和律师呢?一打电话得知,人家根本把这茬给忘了。书记员有点不悦,草草问了我们几个简单问题就说,今天就这样吧,下次等人到齐了再说。我赶紧问,下次是什么时候?他曰,不知道,你们双方自己协商一个日子,让我们给排期,排好了就通知你们。我一听就明白了,这下又要拖很久了。
临走时,他突然问被告,你上班吗,一小时多少钱?被告答,上,11/小时。于是书记员大笔一挥,在JCC通知上写道:原告应支付被告100刀。恩,我猜是误工费。然后我们就走了。
一个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简单案子,托了一年之久毫无进展,奇葩哈。
也就是在所谓脂油明珠荫权的国外才有此等荒诞剧屡见不鲜。说是司法诉讼,过程却仿佛一场儿戏。这要在中国,适用简易程序,一个月就能结案,否则法官早被当事人投诉下岗了。可在这里你就是有理没地说,只能跟他们消耗。知道外国人为啥不愿打官司了吧?都是这低效拖沓的司法体制惹的祸。知道外国律师为啥挣钱多了吧?日久生钱啊。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