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春正月朔,雍正帝向天下官僚颁布谕旨十一道,分别训谕总督、巡抚、督学、提督、总兵、布政司、按察司、道员,以及副将、参将、游击等官,知府、知州、知县各官,晓谕他们各自的为官要务,因此这十一道谕旨应当被看作阐明雍正帝执政方针的文件。其共同点是,他批评了所谓的“名实兼收”这一陋习。雍正帝说:
今之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而云名实兼收。(《世宗实录》、《雍正朝东华录》,雍正元年春正月朔日条目)
这里虽然将“名”与“实”对立,其实它们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因为“名”是在官僚社会中的颜面,有颜面就能获得好地位,有好地位就能得到财富以实家,拥有财富则可以再以此为资本更有颜面。在官僚生活中,颜面即名誉,是宝贵的资本,财富与之表里相依。但名誉主要通过交际获得,学问只有在作为交际的手段时才有意义,政治也成为交际的牺牲品。为这样的官僚提供交际费用的最终都是人民,因为在苛政下不得不承受最大痛苦的牺牲者就是人民。而对人民的怨恨最后负责的只有天子一个人,官僚在形势最终恶化的时候可以投降以苟活,甚至还有倒戈这条退路,唯有天子一旦失去实权就不得不与王朝同归于尽。因此天子绝不能允许牺牲天子与人民而让官僚名实兼收。雍正帝为了表示他的决心,在改元之初颁布了那十一道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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