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0 22:25:00
#法医秦明系列Ⅲ-第11根手指#【第二案】无面腐尸(4)
小时工叫方香玉,21岁,高中文化,住在乡下,相貌平平。
方香玉母亲去世,她回乡下老家办了后事,守了头七,刚回到丁市长家,就被腐败尸体的气味给惊了。还没缓过神来,又被几个便衣给“请”到公安局。惊吓、疲倦加之侦查员的软磨硬泡,方香玉没到两个小时,就说出了自己的罪行。
方香玉知道丁市长打光棍打了大半辈子,在半年前,趁着丁市长招商请客酒醉归来后,百般勾引。丁市长一时热血上头,和她翻云覆雨了一夜。
第二天,方香玉变了脸,提出两个条件。如果想要不被告发,一是不准辞退她,要一直保持雇佣关系;二是每个月要增加一倍的雇佣金。当然,这两个条件有个附属权利,就是丁市长可以随时向她提出性要求,每晚一千块。
据方香玉反映,丁市长从此再没有向她提出过性要求。对敲诈丁市长的行为,方香玉供认不讳,但是对她雇凶杀害丁市长的嫌疑,却大叫冤枉。
“总不能因为丁市长不提出性要求,就杀人。”我说,“这不合常理。”
“那放人?”侦查员问。
我点点头:“不过这个方香玉的周边关系,还是要多调查调查,毕竟除了死者,只有她一个人有这家的钥匙。哦,对了,还有个事儿,上次我让你们看监控,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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