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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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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闻媒体合作是把双刃剑,合作愉快,则给企业带来的是滚滚财源,合作磕磕盼盼,企业发展危险系数大增。与水亦载舟,水亦覆舟道理相同。新闻媒体让企业倒闭或破财免灾的事例实在是数不胜数。

二、全国各大公司危机公关事件:

1、秦池酒厂事件。

1999年山东秦池酒厂因为慢待某些地方报纸,在处理广告投放态度上骄傲狂放,引起新闻圈和广告圈公愤,导致媒体将其勾对白酒事件全面曝光,在全国酒厂大都如此情况下,秦池是有理说不清,最后诺大一个企业半年便倒闭。

2、娃××毒奶事件。

1999年娃××对待《北京××报》事件也能说明问题。当时《北京××报》的两个编辑掌握了一条新闻线索,在某地有两小孩喝了娃××奶后身亡!在事实还没搞清楚时,他们就到分公司索要十几万广告。广告部态度强横:“你们吓唬其他公司可以,吓唬我们没门!”结果事件被曝光,更要命的是还配发一张孩子身亡照片 !结果娃××当年全面退出北京市场,经济损失惨重。事后调查发现,两小孩是因吃了带耗子药的花生米身亡,与企业无关。曾有ZF高层评价该事件:“一张小报,两个小记者,搞倒一家大企业。”

3、娃××苍蝇事件。

2001年娃××钙奶被一个消费者陷害,他“发现”

娃××钙奶中有一只死苍蝇,于是当地媒体迅速跟进报道,眼看一场巨大风波就要刮来。娃××吸取以往和媒体打交道经验,三招渡过难关。首先按广告原价立刻将广告费打进报社帐号,稳住乙方;接着他们和当地政府取得联系,积极调查解释,取得政府谅解,由此风波没进一步扩散。后来他们和竞品乐×氏反复沟通;最后竞品也管住自己嘴巴。试想,要是没有以往教训,凭他们能量是不会低调处理。跟成千上万家媒体掰手腕,无论中国,还是外国,企业都处于劣势。

4、平××保险公司事件。

2002年因为平××保险公司广告部狂妄自打,刺激了《南方××》报。《南方××》连续推出两期重磅文章报平××公司黑幕,文章一见报,公司紧急公关,打算出100万广告费息事宁人,但报社继续往外抛猛料,四期文章给该公司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最后只好出血300万广告费铲事。

5、《东方新报》打败日本大企业

《东方新报》是2001年湖南新创刊一家煤体,报社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当时缺少新闻含金量,于是报社精心策划了重量级新闻报道:《三菱汽车刹车管事件》,一时间数百家媒体转载相关报道。全国数千用户致电三菱中国总部,强烈要求退货或索赔。60天后三菱被迫屈服。有媒体称是“长沙人打败了小日本”。2002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称,三菱至少损失30亿美元。该事件再一次向所有企业表明:“不要低估新闻力量!”

6、痛宰拓×集团。2002年拓×集团在处理公司招聘百名硕士新闻事件中,广告部处理新闻媒体关系不当,遭到很多财经类杂志报纸置疑围攻,让集团形象备受损失,还算公司醒悟及时,迅速拿出400万广告费紧急公关,风波暂时平息。但那次公关中,《××财经》并没有得到好处,于是编辑部积极挖掘新闻线索,终于搞到有关拓×股市报告提前作帐的猛料。为此,副总裁带队进京紧急公关,出血80万做广告了事。不然杂志要给他们重度曝光,他们就算破费800万元也不能挽回损失。

个别新闻媒体的游戏规则是有意无意地抓甲方瑕疵,之后无限放大,威胁甲方,以达到收取广告费目的。据行业内传闻,该杂志对待广告客户比较客气,但在与客户沟通时,只要发现甲方蛮横不讲理,在无望合作时就积极运作极端手段,先后从拓×集团、北×青×、桑×环保等大公司收取几百万广告费。该杂志通常做法是先了解企业,利用社会关系和记者自己眼线,聘请行业高手共同研究甲方。一般两个月调查后,在掌握重要证据时,就开始向甲方透露一点信息,等待甲方反应。如果甲方反映冷淡,就先抛个手榴弹,见诸报端,对方要还不主动表态,那就再扔个炸弹,企业所受损失可远不是广告费那么点了。

甲方是乙方上帝,事实似乎也是如此,但甲方由此容易滋生骄傲,轻视和嘲笑弱势媒体的情绪。媒体为了生存,有的一味迁就甲方,有的则不然。报道负面新闻是为变相索要广告费的做法,已经被个别媒体推崇。所以,A集团不要与媒体为敌。

日期:2011-09-06 10:45:38

三、媒介圈三类“帮凶”:

1、合作不愉快的主流媒介:

对于M和K报社拒绝广告总部举动上看,他们对A集团感情复杂,一方面集团作为地区广告大户,他们非常希望深度合作,但同时对我们付款不及时等做法也心存不满。一旦A集团出现风吹草动,企划部断定M和K报纸一定能成为其他媒体的“帮凶”。

通过跟风曝光,给A集团施加压力。成为“帮凶”能达到四个目的:1、能要回以前拖欠的广告款;2、能让A集团了解到他们所谓的实力;3、事件爆发后,A集团肯定要花费更多广告费进行公关,无形中又创收一笔;4、事件结束后,乙方并非主谋,只是“帮凶”,所以双方关系变得表面客气,合作照常,因为没有永远的利益,也没永远的朋友。

全国像M和K报纸的媒体有很多,我们不可能一一去拜山头,事实上甲方手上还是有牌可出,就看如何出手。

2、被愚弄的广告公司:

2002年,A集团广告总部邀请数家大牌广告公司参与广告片创意。广告公司非常辛苦地参与了竞标,但广告部把广告公司创意修改成自己劳动成果上报给集团,但却没对广告公司交代任何下文。

大牌广告公司和传媒界穿一条裤子,双方人员互动和情报交流频繁,该恶意征稿事件在广告圈已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传播广泛。媒体和广告公司出于自身保护意识,都会在广告圈中主动通报甲方不良表现,提醒同行警惕。该事件据企划部了解,从央视到地方媒体都有耳闻,而且传言版本已开始变味!

得罪他们也就间接得罪传媒,广告公司被甲方蒙来蒙去,不仅没挣到钱,还非常撮火,无形中A集团又增加一批潜伏敌人,这批人马也会在风吹草动中成为“帮凶”。

3、心怀不满的弱势媒介:

企划部在广告圈听到不少有关广告总部的各种传言,其中值得关注的是:“A集团态度不好,轻视弱势媒体”的传言。弱势媒体因自身缺陷,在联系广告时表现自卑,如果甲方态度不好,让乙方感到甲方无投放诚意,被逼无奈下,乙方容易成为甲方媒体敌人。很多案例就是因甲方广告部态度蛮横,不能协调好媒体关系,直接开罪媒体,最后这批媒体抓住机会成“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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