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6 20:34:38
27.治书侍御史、侍御史:治书侍御史二人,又称持书御史,官秩六百石,属御史台。治书侍御史负责用法律评判天下间的谳疑事。何为谳疑事?每年的九月之后,地方官会把不能自行决断的疑难案件上报给朝廷,让皇帝代为判决;地方官的这个举动叫做“请谳”,他们所上报的疑难案件称为“谳疑”,而治书侍御史就负责协助皇帝处理这类案件。汉桓帝之后,东汉的皇帝就懒于治理刑狱,所以治书侍御史也就成了虚职。《隋书·刑法志序》:“每以季秋(秋季的最后一月,九月)之后,诸所请谳,(汉宣)帝常幸宣室(殿),斋而决事,明察平恕,号为宽简。”东汉王充《论衡·定贤》:“事之难者莫过於狱,狱疑则有请谳。”治书侍御史是西汉宣帝所置《太平御览》引《汉书》:“宣皇帝元凤中,路温舒上书宜尚德缓刑,帝深采览之。季秋后谳时,帝幸宣室齐宫而决事,命侍御史二人持书,遂置持书御史。”治书侍御史由通晓法律者担任,多从侍御史之中选拔。《后汉书·百官志三》:“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注蔡质汉仪曰:‘选御史高第补之。’”
侍御史十五人,官秩六百石,属御史台。侍御史协助御史中丞察举不法之事,并接受公卿大臣的奏章(多关于弹劾和举报方面),如确有违法犯纪之事,则向皇帝弹劾犯罪之人。此外,在郊祀、朝会、封拜(封侯拜将)的时候,会有两名侍御史在场中监督百官的举止,如有行为不当者,则向皇帝举报。《后汉书·百官志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侍御史以两人为一班,轮流在御史台中值班。侍御史多从公府的掾属之中选拔,初上任者称守侍御史,任满一年者称真侍御史,侍御史平级调动的对象是县令。蔡质的《汉官典仪》:“其二人者更直。执法省中者,皆纠察百官,督州郡。公法府掾属高第补之。初称守,满岁拜真,出治剧为刺史、二千石,平迁补令。见中丞,执板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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