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人传给我的历史资料中,有一个小故事,说的是民国时期的南京,一个小偷在进入一个牧师家偷东西时,被牧师的小女儿发现。小偷情急之下,就捂住了小女孩的嘴。等小偷放开手,女孩已经停止了呼吸。案子在法庭审理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牧师夫妻公开在法庭上为小偷求情,要法官不要判小偷死刑,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日期:2013-03-22 18:11
也许是文化的背景不同吧,中国人挂在口头上的“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潇洒在现实中难得一见,倒是有仇不报非君子成了主流文化,就造成了中国社会中特有的冤冤相报……
读了江梅的日记,一个殡仪馆女工的日记,更是让我感慨万分。仇恨的种子一但播下,一定会开出罪恶的花,结出苦涩的果。不多说了,直接让我们开始今天的嬉笑怒骂,进入正题。
日期:2013-03-22 18:12
10月26日日记全文如下:
这天下午,我们几个姐妹都在馆里的大院闲谈,难得有这样空闲的时节。秋天的时节是最好的了,因为只有这段时间,死亡率会很低,虽然我们的收入、会因此而减少几百块的提成(汗,透露一个绝密,所有的亲们都不会知道吧,火化一具遗体,我们火化流水线的工人,都会有二块钱的提成)。
但是我还是宁愿不多赚这几百块钱,毕竟这提成是与人的生命挂在一起的,让每个人都好好的活着比什么都好(不要骂我唱高调,亲们没在这工作过,也许理解不是很深,钱是什么呢,和生命本身相比,钞票和冥币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发行单位、流通区域不同罢了。钱够用就好,真的没有必要用自己的健康或者生命去换取。同样,我也不想刻意去拿那和生命挂在一起的提成)。
我们正谈得来劲,那个有点疯疯癫癫的老太太又来了(老太太的儿子叫张强(化名),前段时间失踪了,儿媳刚过门不久,看到这种情况,也跑回了娘家)
日期:2013-03-22 18:12
老太太嘴里重复着,那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的话,见人就问,“看见我儿子了吗”(唉,可怜的母亲,不知道听谁说的,也许是好心的提醒吧,说失踪人口如果死了就在殡仪馆,从此,老人就天天来殡仪馆找儿子)。
事情不久就有了答案。
故事还要从十年前讲起,张强,才十八岁,由于家中就母子二人,父亲在他小时候就已经离开了人世。那年,张强的母亲带着他到四川讨生活,去了张强的姨妈家,姨妈说给母亲找了份工作,张强也就到那边的高中上学。
张强的学习成绩不好,也没有打算去考什么大学,上学就是混日子。那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张强在县城的高中下了晚自习,一个人走在回郊区姨妈家的路上
日期:2013-03-22 18:12
正路过一片寂静的绿化带时,张强看见一个人,一个姑娘的身影在前面走,天太黑,张强大致可以分辩出这也应该是个中学的女学生,因为后背还背了个大大的书包。虽然看不清面容,但是青春女孩的阳光气息是无处不在的。(强烈警示:那些个家有儿女的亲们,在这个年龄段,女孩一上学一定要接送,男孩一定要管的严格些,别相信有些书上什么顺其自然的屁话)。
也许是青春期的躁动,也许是从小缺少父亲的管束,张强做出了一件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他冲上去,死死的勒住了女孩的脖子,把女孩拖进了绿化带的深处,不顾女孩的挣扎,强行脱*光了女孩的衣服……在挣扎中,女孩咬伤了张强的前胸,最严重的一口咬掉了张强的**。事后,张强提上裤子,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姨妈家。
日期:2013-03-22 18:13
从此,张强再也不去上学了(暴力犯罪无论是受害者还是罪犯本人,都会产生严重的心理影响,这就是和谐社会严惩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吧),就猫在姨妈家中,从不出门。其实张强是心虚,怕哪天出门就会让**捉去。
张强的母亲还以为儿子不适合这边的环境,生了病,就辞了这边的工作,和张强回了老家。一连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来找张强,慢慢的这件事就淡忘了。由于张强学习不好,也就不读书了,在外面打点零工给母亲减轻点生活负担。
又是几年过去了,母子俩的日子没有什么好转,可张强到了结婚成家的年龄,但也找不到合适的姑娘,说白了,就是姑娘不愿意嫁给他。别说他没有钱,就是中等人家,儿子结婚,也要在城里买个房子,要不然是没有人会嫁给你的。
日期:2013-03-22 18:13
就张强家的条件而言,要想找个本地姑娘,是不太现实的了。但是天无绝人之路,张强的母亲早就想好了另一条路。那个时候,会不时有人贩子从南方运姑娘过来,只要花个几千元就可以买个媳妇,虽然知道这是违法的,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亲,不用怀疑,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我就不明白了,这帮黑心的王八蛋怎么就忍心对妇女和小孩下手,还不来鄙视一个)。
一天夜里,一个罪恶的交易正在进行。张强的妈妈哆哆嗦嗦的、把辛苦半辈子攒下的积蓄都拿了出来,交给了人贩子的手里。终于成功的给儿子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强烈悲哀:我无意去责难一个母亲为爱子而犯下的罪行,但是正是这种麻木,在中国一代代的女人身上漫延着,让这个原本善良的母亲也加入了坑害女人的行列)。
日期:2013-03-22 18:14
人在做,天在看。有一句老话,说什么“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话一点也不假,这颗罪恶的种子已经找到了适合的温床,正在快速生根发芽,最终结出罪恶的果实。
下面的场景可能有点血腥,阅读与否,请自行选择(吐了可别拍我哟)。
不久,**送进来一个大缸,没有错,就是农村盛水或腌菜用的大缸。我们还奇怪,这缸和死人的尸体会有什么关系时,运尸车司机张哥已经和几个同事,把大缸抬进了土火化炉旁边的杂物间(就是前面说的那个解剖室和刑场)。
我们几个都跑过去一看究竟。我探头一看,是那种酱红色的东西,还有肉的香味,我不禁说出了声:
日期:2013-03-22 18:15
噫,是腊肉……“
一个**狠狠的白眼了我。我又为我的冒失买了单。我不由得用手捂住了嘴,以防止再说错话。不过我的眼睛还是死死盯着那个大缸。那里面有大块的排骨,肉块、内脏,都泛着酱红色的气泡,液体的表面还露出两根人的手指(超恶心:都是经过分割后才腌的,当我听说那是一缸人肉时,险些没把胃吐出来,真的很残忍)。
经过DNA的比对,**确认了这缸腊肉的身份,正是失踪了几个月的张强!张强的母亲还疯疯癫癫的要把儿子从大缸里捞出来,回家给她生那个再也盼不来的孙子(可怜的母亲啊,这罪恶的传宗接代的思想控制了我们中国女人几千年,女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生育的工具,不知道这个阴魂何时才能散去,亲们,让我们一起向这个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