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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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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人应该庆幸,能用钱摆平的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钱摆平不了的了,因为这很快就上升成为了一个政治案件。

陈永明也是一个负责任的贪官,收了钱就开始办事。不像有些贪官,收了钱却不给办事,实在是有辱贪官之名。在陈永明的干涉下,湖州地方政府出动将《明史辑略》的刻板收回销毁,卖出去的书也紧急回收销毁。

庄家再一次地有惊无险,大风暴似乎已经过去了。

如果你这么想,那你就错了,我也不会说李廷枢是一个小人了。

陈永明在收到钱之后并没有分一部分给李廷枢,这让李廷枢很是恼火。于是李廷枢从陈永明那儿拿到了那本绝版的《明史辑略》,他要继续敲诈。

李廷枢将书交给了一个叫做吴之荣的人,这是一个比李廷枢还小人的人。和李廷枢一样,吴之荣也曾经是大清的一个小官,只是他贪污的实在太狠,直接就被判处了死刑,但是吴大人有的是本事,他靠着银子竟然把自己捞了出来。

吴之荣在得到书之后,第一时间去庄家敲诈,庄家自然不鸟他。吴之荣索性将事情进一步闹大,他直接向驻守在浙江的满族将军柯奎举报此事。可是柯奎的做法仍然是“踢皮球”,表示这不是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不应该受理。真实原因是,柯奎也已经被庄允诚收买了。

吴之荣算是绝望了,整个浙江是没一个官员肯出面了。他所能做的就是上丨访丨,直接进京向刑部举报此事。那时候虽然是万恶的旧社会,但浙江省并没有派人拦截遣送吴之荣。吴之荣很快就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了刑部,刑部上报给了四大臣。

补充一句,吴之荣把《明史辑略》开始和结尾关于参编人员的名单的那部分销毁了才上交的。在吴之荣看来,如果牵扯的名士过多,朝廷可能出于怀柔不敢下手。同时,吴之荣想报复的对象也主要是庄家,那些名士和他并没有什么瓜葛,得罪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好处。

可是吴之荣实在太小看朝廷了,朝廷的决策又岂是他一个小小革职县令可以理解的。

康熙元年的冬天四大臣发出指示:对于此案,要严肃处理,由中央成立专案组。我在这儿使用了专案组这个刑侦学上的词汇,因为在中国成立某某专案组基本上就意味着某某彻底完蛋了。

朝廷对待此案实在是懒的审理,基本上是一棍子打死。一开始就将湖州官场一网打尽,浙江省部分涉案官员也被逮捕。当然了这些官员绝大部分最后都会没事儿,因为他们有的是钱,只要肯花钱,保他们一条命基本上没问题。

朝廷对待此案的态度非常粗暴,一开始还想搜集证据,可是除了错案什么都没找到。

朝廷一开始试图找到《明史辑略》的刻板,可是陈永明串通其他人一口咬定已经交给了新上任的湖州知府。结果刚上任不到半年的新湖州知府被绞杀,一开始就是错案。

由于相关涉案人员“抱团”,此案差点就黄了,出动中央力量却只抓住了这几个人,实在显得很无厘头,也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到这时候一般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疯狂制冤假错案,疯狂升级案件性质,**中很多重案大案就是这样形成的。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严刑逼供或者诱惑犯罪嫌疑人,然后此案就会发生转折,顺藤摸瓜就会取得重大成果。

清朝人运气很好,案件由于太长时间没有告破就一直拖着,结果有人心理素质太差熬不住了。主动跳出来的人是赵君宋,因为在这些官员里面他的官最小,他也最需要救赎。

赵君宋主动上交了自己私藏的《明史辑略》,这是最早的版本。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地参编人员名单,负责此案的清朝正红旗护军罗多不禁落了一口气,大功告成了。

接下来所要做的就是按名单抓人,一个都逃不掉。与此同时,四大臣也以康熙皇帝的名义发出了异常严厉的诏书:凡参与组织、编写、刻版、印刷装订、买卖“逆书”以及有书不缴者均处以极刑,格杀勿论,各家财产藉没,案犯男性家属,凡年满15岁以上均判绞杀。对待庄家人这样的首犯,朝廷选择了最残忍的凌迟处死。

很多江南最优秀的知识精英就这样死在了刑场之上,残忍而又血腥,知识什么的在这一刻什么都不是。

在淋漓的鲜血面前,我们也看到了文人骨气,他们是民族真正的脊梁。

为《明史辑略》作序的李令皙至死都没有供出那个为他替他写文章的“枪手”,他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的责任。有其父必有其子。他的小儿子才16岁,审判的汉官同情他,暗示他少说1岁,逃过劫杀,这个少年勇敢地说到:“父亲兄长既已被杀,吾岂能独活?”

什么是英雄?不畏惧死亡才是真英雄。李令皙父子就是这样的人。

当然,更多的人是拼命地找关系让自己活了下来。像我前面所说的查继佐就靠着和吴三桂有关系的吴六奇的担保没有受到任何处理。但是有查继佐这样硬背景的只有少数。很多人虽然活了下来,可是难逃厄运,仍然被清廷发配到了东北苦寒之地。正如我在前面所说,也许死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那样就解脱了。

“明史案”历史一年多,最后以入狱2000多人,杀70多人,凌迟18人,流放近万人的残忍方式结案。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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