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后,考虑到已经被圈地之人的生存,康熙再一次下旨要求八旗主人善待旗下奴婢和仆人。在这之前,八旗主人虐待奴仆时间非常严重。根据当时刑部尚书的统计,京城一带每年自杀的奴仆不少于两千人。这儿的“自杀”很多都是被主人折磨致死的,完全是他杀。但是法律偏向于权贵们,他们杀了人也没什么事儿,只要去刑部报告一下说自杀就可以了。对此刑部尚书有一句很精彩的点评:“怎么可能会是自杀呢?谁不是想活着而害怕死亡呢?”话虽这么说,可是刑部尚书却完全拿他们没办法,虽然他是正部级的高官,可是权贵们的后台他还是动不得的。现在康熙下旨处理此事也多少有点力不从心,他也只能用商量的口气说道“以后官民,务须各将家人抚恤训养,勿得仍行逼责致死,人命至重”。
除此之外,在康熙十一年,康熙同意了汉族官员多年来的请求,开始明确规定,此后除宁古塔之外,逃人案件全部都开始由就近的地方督抚审理,在外的王公将军不必在管理逃人事件。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只是一次行政权力的转介。但是这却是一次根本性的变化,逃人法在这里已经被宣告了终结。因为地方督抚大多是读儒家书的读书人,他们对逃人的处置绝对是非常宽松的,而不像那些王公将军一样动不动就是处死。
至此,清初的圈地、投充、逃人三大弊政都得到了有效的缓解。而这正是阻碍盛世到来的症结所在,只有破除了这些,才能够与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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