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0 13:05
我很快把这个念头从脑海里排除了出去。先不说我亏欠金娜太多,不可能对金娜下手。单单从逻辑角度来说就非常不合理。我被警局的人传话审讯,金娜就死,这样的巧合反而更容易引人生疑。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捏了捏拳头。
最后,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根据钟表效应,两只指针不同的手表无法确定时间,这个道理用在审讯上也是同理,就算两次口供内容不同,警方也无法确认哪一次的口供是真实的,更何况,就算金娜证明张国华遇害那天我不和她在一起,就此也无法证明我就在银乐迪。综合起来,我的嫌疑还不到两成。
而且……比起上一次被审讯时的束手无策,这一次,我还多了一个大杀器。
我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心情渐渐沉了下来。
如今,我的勾魂术可控制的人数名额已经上升到了九人。
就算被张国华和史兵占据了两个名额,剩下可以控制的人数,也有七人。
而上一次被审讯时,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能力提升,所以用只能使用三次的思维在思考对策,才不得已催眠了自己。
能力不同,思考的对策自然也不同。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对我审讯时,只有四人,我剩下的勾魂术使用次数,足以摆平那些人了。
甚至,就算控制刑侦科的科长,公丨安丨局的局长、办公室主任,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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