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会是一部世界名著。恨狗的人必读,爱狗的人必读。谨以本书献给我的女神。
第一章:公狗kevin
这是丁六子人生中第二次想吃狗肉。
他上一次想吃狗肉是在16年前,他不但想吃,并且吃成了。尽管吃狗肉目前在社会中会被很多人鄙夷并愤恨,可吃过次狗肉也不能算是人生污点,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被吃的这只狗他居然认识,并且还很熟!这么听起来确实有点不地道:实在想吃狗肉你就吃吧,毕竟当前法律没明文规定不许吃狗肉,可你居然还吃认识的!你还真下得去口?
丁六子第二次想吃的狗肉,还是一只他认识的狗!
变态啊!太变态了!中国自古以来多爱吃的奇人异士,可像是丁六子这样专门吃认识的动物的也确实少。这癖好叫什么?定向选择?
其实,丁六子一直活得颠三倒四迷迷糊糊,对吃一点都不讲究。比如说:今天早上他吃的猪他并不认识,他不但不认识,甚至不知道这只猪的肤色,种族,连性别都不知道!可他还是吃了。今天中午他吃的鸡他也不认识,他并不知道这只鸡的毛色、国籍、年龄,他也如狼似虎的吃了。
所以说,在吃其它动物的时候,丁六子并不挑剔。只有在吃狗的时候,丁六子才会挑剔。这听起来好像很有格调,就好像是很多成功人士在朋友聚会喝红酒时,总会面带微笑的轻轻摇晃杯子,再感情饱满的嗅一下酒香,细细的咂了一口后娓娓道出:2007年的澳大利亚红酒确实不错,那年阳光好,2008年的就不行了……可当这成功人士独自去吃火锅时,他就绝不会盯着热气腾腾的地沟油火锅说:这地沟油产地昌平,和怀柔的地沟油比,这地沟油的更稠更辣更香,当然,全北京最好的地沟油产自密云,不过数量很少被管制严重,现在吃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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