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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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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门帘子嬉皮笑脸地说:“没了,咋找找不着了!要不,你再送哥们儿一把,就你手里的也行,哥们儿不挑!”

大地主气道:“滚他妈犊子,美得你,美出鼻涕泡了!”

其实,花门帘子哪儿是找不着了,而是用军刺和老狼换纪念邮票了。老狼就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的正是那把军刺。

大地主右首站着一毛的大肥。该同志的确很肥,咋也有一百六七十斤,个儿却不矮,给人的感觉像一只争食的大鹅。他也光着上身,雪白的肥肉很打眼儿,更打眼儿的是他手里的家伙,居然是一把做工精细的月牙斧,斧柄也是铁的,加斧头也就一米长,小巧而又锋利,劈木头肯定不行,砍人再合手不过了,好像就是为打架特做的。

大强哥觉得很长脸,忍不住夸道:“看人家大肥,一看手里的家伙,就知道有名儿,就知道不是一般人儿!”

花门帘子不忿地说:“啥家伙不砍人!砍人还挑家伙?没准儿,还是哥们儿这宝贝儿先开市大吉呢!”

大地主懒得理他,回头问道:“啥点儿了?”

大旗忙说:“刚好六点!”

大旗戴了一块儿上海牌手表,要搁前几年,那简直帅呆了酷毙了,不管走哪儿,把袖子一撸,手表一亮,那目光刷刷的,就跟闪光灯似的,绝对明星的感觉。当时还流传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没有上海牌手表,就没有姑娘肯嫁给你。可见有一块儿上海牌手表,在当时是如何的了不得。当然了,到了八十年代,就没那么邪乎了,但在这些孩子中,依然是个稀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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