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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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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的凌晨两点,我接到了一个电话,那时候客人走了一半,一晚上都没有出任何客人的纠纷事件我很是开心,接起电话来也是无比愉悦的。小超只说了一句:“明天来南阳,我找你有事。”便挂了电话。于是很莫名其妙,之来之则安之,正好我也想他了就给他回了条短信:我明天一早就过去。第二天我没有让司机小周送我,因为昨天他替我出去办事已经很累了,我搭着一个顺道去南阳的朋友的车一起到了南阳,我的包里除了换洗的衣服还有一瓶我刚弄来的87年的干红。有人常说时间久的干红收藏价值大于喝的口味,还说葡萄酒时间长了就会变质不好喝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只要是酒密封好的情况下时间越长越是香醇,通过橡木塞有透气性其实不用加强密封但是专业的红酒储藏柜还是需要的,时间越久的葡萄酒甚至有些变质的葡萄酒喝出来的不仅仅是酸甜的味道还有一种年代久远感。(天涯水深,喷错了别笑我)。

日期:2012-11-15 20:29:00

我到了楼下,深深的吸了一口南阳的空气,是清新的,因为挨着河的缘故再加上这里的车比较少所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甘甜的味道。我走入了楼道,电梯打开的时候我就掏出了钥匙,没错我家他家的钥匙我们两人各有一把。

我走入了他的房子,装修的真不错,壁画一般的吊顶,花哨而并不让人眼花缭乱,大理石颜色的地板让人感觉到高贵大方,还有那套奶白色包金边的家具贵气十足。这是客厅的感觉,每个房间都有不同的特色,他把门都拆掉了除了承重墙还拆掉了部分墙体,全部达成了玻璃可推拉的门,让整个屋子的透光性大为增加,而且五彩斑斓的好像仙境一般。我隔着玻璃看到正在大阳台上作画的他,便走到了旁边的小吧台,打开了红酒,摸出了两个玻璃杯,倒了两杯酒,红酒要先醒一下才好喝。我观察着他的家得出了一个结论,他昨晚上带女人回家了,而且今天起得很晚。为什么这么肯定呢,第一他的地上有不少长头发,我都怀疑他们是在沙发上进行的。第二小超有略微的洁癖,每天房间必要打扫,地上和桌面要做到一尘不染除了他作画的地方布满油彩,其余的地方如果食物掉在地上可以直接捡起来吃了。以上述推论昨天晚上小超带了一个长发女子回家,而且他刚起,运动的地点很可能是偌大的客厅,我又下了倘楼在楼下的一家西餐厅点了一份炒鹅肝,又在路边的地摊买了一大份五块钱的炒面。我总爱吃着炒面喝红酒就鹅肝,所以说鄙人品味有点怪异,中西结合永远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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