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9 11:51:01
台湾的《教务教案档》曾经对梨园屯民教土地纠纷有过比较详细的记载,这块地是咸丰年间由当地士绅捐出来的,用作修建学校,学校旁边修建玉皇庙,地不是耕地,但面积比较大,大约有30多亩,同治九年(1869年),由于传教,屯里300多户人家中有大约20来户的教民,他们要求村长分配这块土地,村里经过商议后,将玉皇庙的土地分给了教民(大约3亩),教民得到土地后,献给了传教士,方济会传教士就拆了玉皇庙,准备在地基上修教堂,正是此事激怒了村民。
在村民看来,传教士拆玉皇庙属于强拆,因为村里只把这块地分给了教民方面,房子还是大家的——更何况是庙宇。破庙也是庙,中国的神仙也是可以住在里面的,传教士的行为在村民看来是借助洋教和教会对传统神灵和文化进行挑衅。
其次,在村民看来,村里虽然把这些地分配给了教民方,也同意在上面修教堂,但教民(包括教会)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玉皇庙的地基和另外30多亩地一样,产权仍然属于村里,这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总结以上冲突的过程,可以发现,作为天然的弱势群体,村民对遭受欺压的恐惧,对自己仅有利益遭受损害的恐惧,十分敏感,而当时作为相对强势群体的教会,在拆除玉皇庙修建教堂过程中没有与屯里占大部分的村民进行良好沟通,也没有对拆掉玉皇庙进行补偿——属于免费拆迁。我相信,如果教会在具体过程中的态度不那么蛮横,事先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视情况给一笔拆迁费(拆迁费很重要!),村民也是会“讲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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