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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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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是无赖并不是乞丐,虽然一样是吃白食,但是在骨子里,韩信甚至不把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民群众。

最大的区别是,这小子佩剑。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移动电话初出江湖时,曾有匪号“大哥大”,当时江湖故老相传:手提大哥大,不是土匪就是恶霸。

同理,在韩信小子混社会的年代,佩剑的通常只有三种人。

一是战士,剑是短兵交接的实用武器;二是官吏,根据秦法,官吏必须佩剑,以示威仪;三是贵族,自西周始,贵族以剑为佩,以佩剑来体现尚武,标示富贵。

除此之外的芸芸众生是不佩剑的,一则这物件属于高档消费品,除公款消费外一般人配置不起;二则耍剑的技术含量太高,真正打架斗殴远不如锄头、板砖好用。

韩信小子和战士、官吏完全沾不上边。唯一能靠得上的只有贵族。

翻阅史书,我一直都没查到对韩信先人的介绍,然而从他坚持佩剑上分析,极有可能是贵族。

韩信是贵族,破落的贵族,破落到四处蹭饭,家里穷得只剩一把剑的贵族。

韩信佩剑的目的很单纯,他要提示诸位,俺家先前阔过。

这在大家眼里就是显摆,东北话是得瑟。

虽然大家都看不惯,都不以为然,但毕竟人家佩剑是个人行为,没碍着谁;况且,韩信一个大个子(身材“长大”),天天提着把剑满街晃悠,虽然不收保护费,到底也没人敢招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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