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囚车里,没头脑的刘长继续不高兴。原先对刘恒不高兴,他决定造反;现在被关在囚车里,反是造不成了,他开始对自己不高兴。
对自己不高兴的刘长决定绝食,没走几天,囚车到达雍县(陕西省凤翔县),雍县县令揭开囚车的围裹,惊奇地发现,刘长把自己饿死了。
刘恒得到消息,大放悲声,他告诉袁盎,我没有重视你的意见,害死了弟弟。
我觉得此事很是蹊跷。
在我国民间所盛行的花样众多的自杀方式中,刘长选择了绝食。它和上吊、切脉、投江、撞墙等其它自杀方式相比,最大的特点是时效性长,因之,也比较容易发现和阻挠。
可奇怪的是,在刘长相对漫长的自杀过程中,押运人员,途经各县的接待人员统统没有发现、阻挠、上报。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大家一致认定刘长该死,刘恒也愿意刘长死,只是,刘恒不愿意背上杀弟的恶名。
既然皇帝有这个顾虑,刘长也有这个意向,那么,大家一起帮帮忙,放任刘长自杀,双赢结局,皆大欢喜。
《左传》中,有《郑伯克段于鄢》一篇,说的是春秋时期,郑庄公故意放纵弟弟共叔段,培养他的野心,待其造反时,名正言顺地将之除掉的故事。
愚以为,这情节和刘恒、刘长的故事,何其相似!
于是,民间开始有“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的民谣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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