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郑旺听说单志刚承包村上的荒山要发财,他眼睛红了,将那承包合同拿出来,仔细地研究了好几遍。当他发现那合同上只有原党支部书记王占国的签字盖章,并没有村党支部的公章时,他的眼前一亮,知道机会来了。他便找到单志刚,直接告诉他签的是无效合同,要求将山林收回。单志刚一听大惊,赶紧找到合同一看,果真少了村上的公章。后来单志刚想起,这件事情怪自己,原来那日合同签的着急,恰好管公章的于会计出去了,他忘了将公章过后补上了。
单志刚心中暗暗叫苦,没想到自己一时的疏忽竟然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赶紧央求道:“郑书记,那村上的公章我忘记盖了,那天于会计出门办事了,公章被他锁在柜子里拿不出来,我和王书记签合同时说好等他回来补盖的,结果那几天我忙着载树苗过后就给忘了。”
郑旺拉下脸来说:“不行,这可是村集体的资产,玩笑不得,可不是随便什么人说签就签的,我不能,他王占国也不能。所以你和王占国单独签的合同,没有村上的公章就是无效,你必须将山林退还,至于你的承包款,我们回头也会如数返还给你。”
单志刚一听急了,嘴里说道:“我和村上承包山林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的,是开过经过党员大会的,征求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意见,大家都同意了。”郑旺把眼睛一瞪:“谁同意了,证据在哪儿,你把那同意的人找出来?如果找不出,这山林你愿意不愿意都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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