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华德?津恩所著的《美国人民》第九章中有这样的描写:“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在饱受凌辱和死亡的胁迫之中,被贩卖来的黑人们,从一开始就竭尽全力地反抗,他们中的大多数是采取逃跑的方式,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组织一二次像样的起义,而更经常的方式是搞一些小破坏,消极怠工。通过种种诸如此类的微弱反抗,来维护自己以及他们的兄弟姐妹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在一封从南卡罗来纳寄往伦敦的信中这样写道:“我要告诉你的是,就在最近,我们获悉了一个黑人密谋叛乱的计划,该计划可以说是野蛮残暴至极,他们打算把这里的白人全部杀死,然后去夺取查理斯敦。感谢上帝,幸亏发现及时,现在他们中许多人已被抓,其中一些已被烧死和绞死了,还有一些遭到了流放。”赫伯特?阿普特克在他的《美国的黑人奴隶起义》一书中,详细叙述了有关奴隶反抗压迫的情况,他以参加起义和暴乱的10个奴隶为主人公,讲述了250个真实的故事。
不过,谁也没有料到,美国差不多算是第一名有记载的黑奴,其十一代的后人,成为了当今美国总统。“奥巴马,非洲黑奴后代”成为最吸引眼球的家族研究成果。全球最大的家族史追踪网站Ancestory.com,2012年7月30日公布报告指出,其专家团队研究发现:奥巴马几乎确定是最早的美国黑奴後裔,而他与黑奴的关联并非源於父系,而是来自母系,源流可上溯四百年前。根据考证:“於1640年左右(普利茅斯定居点建成20年之后),一名叫做‘彭契’的黑奴从非洲来到美洲大陆,在维吉尼亚州当契约仆役,後来逃到马里兰州被逮,遭判刑终身为奴,成为美国有文献可考的第一个终身奴隶,并被学者认为是维州蓄奴合法化之前第一个黑奴。彭契与一名白人女子生下孩子,孩子继承母亲的自由身分,其中有个儿子成为地主,姓名则叫‘约翰?邦契’,原因可能是这个混血家族改姓,也可能是当年姓氏誊录时笔误。而邦契家族有一分支後来辗转移居到堪萨斯州,一九四二年奥巴马的母亲安?邓汉姆出生,算起来是彭契家族第十代,奥巴马则是他们的第十一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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