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玩得实在太疯了,一觉醒来,浑身酸痛,比上班还累。两个小家伙看来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一早就声明:今天不去了,篮球给你,要玩你自己去玩吧。
去,还是不去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做出决定:去。人生苦短,哪能半途而废?既然决定要做的事,就一定坚持到底,即使它并没什么意义。
当我穿着那身旧运动服,抱着篮球,招摇过市的走在街上的时候,似乎感觉到身边的行人“嗖,嗖”的眼光,我的脸“腾”得烧了起来。真想转身回去,假如在家的话,我可以看看书、上上网、听听音乐,何等的自在,何苦来自寻烦恼呢!不过,最终我还是没有回头。
今天的操场有些冷清,三三两两没几个人,正合我意。昨天还是三个人,欢声笑语,今天居然就只剩我一个了,惆怅总是有些难免吧,但也没什么遗憾。多少年来,我已经习惯了。
完成梦想?锻炼身体?其实我并不知道我要坚持什么,但我依然会走下去。“不要把脸藏在月光背后 有谁在意我们的生活。”偶然听到的一句歌词,竟会让我记忆犹深。
日期:2009-5-11 17:27:00
四月三十日
“我会用我的后半生去赎回我的罪孽。”言犹在耳,十三年的光阴弹指即逝。半生?会是多久?自己为自己而下的蛊毒,同样无药可救。即便如此,我也该歇歇啦,十三年,那可是我最珍贵的青葱岁月啊,我还能有几个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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