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很不连贯,颇有自己写作文的风范,但是叙事却很清晰。
大致是去帮妈妈买东西,然后看到了一伙小孩子,然后他被撞到了,然后小男孩扶起他了,然后他觉得那小孩是个挺好的人。
幼儿园作文绝对拿满分,多感动人啊,正想写个评语,这是多好的建立友谊题材啊!真是太感动了,转念一想,不太对,这小孩是自己吧……
日记上的笔迹是渐渐成熟起来的,五岁时候只有这一页薄薄的纸,第一篇是上了小学以后,学会了写星期和天气……
纸张泛黄,一个星期一次记载,应该是周记,想到这里我就笑了,心想这小子死有耐心死有耐心的,和自己真像,要不怎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
我一点都没脸红……一点都没……
日记上大多都是我的事情,例如爱摔跤,拽小女生的辫子,用毛毛虫吓人,或者一天上几趟厕所都要记录下来,怪不得七夕要把这东西给自己,别人还真看不懂, 我翻着白眼想以后自己要是出名了,就把这本日记打印出来,名字都想好了,路遥的快乐生活,恩……路遥七夕的快乐生活,这个好……
尘封的记忆就这样被展现在眼前,很多记得的,模糊的,或者是冥思苦想都回忆不起来的,都在渐渐成熟的文笔当中毫无保留地呈现出来,七夕的文字渐渐精炼,从一开始的一笔一划工工整整,之后的娟秀漂亮,虽然后半段有点潦草,不过能看出来他是硬生生挤出的时间,一周一周,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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