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7-31 2:06:00
我向来是个想象力极其丰富的人,就好像一个馒头都能引发一场血案一样。这许多年来,我写过无数的故事,或真或假,或真亦假来假亦真。当我在这个深夜,决定写下这个真是的故事时,我突然发现一个完整的故事,其实就是一个个片段,幻灯片一样飘来飘去,任凭我怎么拼凑,都难以捋出头绪。
可能生活就是这样由这样的片段组成的吧。经过了时间的锤炼,那些当时刻骨铭心甚至痛哭流涕的东西,都淡成了天边的云,看的见,抓不住。
我不知道拉拉这个情结是天生的还是被挖掘的,我也看过一些数据说百分之多少的女人都有对同性倾慕的情感,这种情感不是单纯的感情,还包括肉体的渴望以及心灵之间怦然的碰撞。
我不是作家,我也没有妙笔生花的天赋,我也不是齐白石和神笔马良,我无法用最精确的文字来描绘出过去的那些日子。我只想用平实的语言写出我做拉拉这一年多的短暂事件的发生。
我走上拉拉之路,应该不是偶然,但却很茫然。
我经常用一个QQ签名,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为了显得我有点与众不同,于是经常哗众取宠的写点小文字,若干年前就厮混在各个网站的论坛,上蹿下跳的发帖子,回帖子,长此下来不但混的脸熟还得了个才女的封号,为了不辜负才女这个名词,我踊跃的参加各种征文,活动,聚会。我的强项在于快手,思维敏捷,言辞犀利,一针见血。我写东西就跟撒谎一样,从来不打草稿,都是临屏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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