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里的罗严塔尔竟然帮我解了围,他依旧抱着肩膀,闭着眼睛,用黑斗篷将自己包围,像是一只被倒过来的倒立蝙蝠。语速和缓地说:“破案的第一要素就是线索,而线索不过就是那些反常的地方。只要是发生谋杀案的地方,就不会不留下反常的痕迹。只是看人们的发觉能力。我们来回顾第一起案件。你们那时候接到上级通知,即将被遣散。却意外地接到报警,虽然这么说不对,但其实你们心中是感到侥幸的。不仅可以惩凶除恶,说不定因此会保住饭碗。这种想法很正常,你们不用自责。在第一起案件里,被害人是被随便伪装成上吊身亡的样子,这点几乎没有经验的人都可以看出来。但是,有经验的人却应该问一下,这是为什么?是凶手水平不足,还是凶手有意为之?那条上吊的绳索,就是那条领带,上面可没有任何人的指纹。至于你们所谓遇见的灵异现象,这不在我的讨论之内。但私以为是你们过分的恐惧导致了集体记忆误差,也就是俗称的吓傻了。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从各种迹象来看,你们也进行过全城的搜索,所以基本可以认定不是本地人。那么不是本地人,又住在宾馆里,就说明她在这里连亲人都没有。而这个县城又没有什么旅游的价值,她有九成可能是来办事的。那么她是来办什么事的?她办的事和她的死有没有什么关系?以被害人的年龄推断,这个年纪的女人很少负责大事,即使负责重要的事物,一般也需要和人同行。我们先假定不是重要的事。那么接着看第一起案件的案发现场,44号房间。一般宾馆为了避讳,不设这个房间也是很正常的。恰恰宾馆方面否定有这个房间,这是对各位常识性的一个挑战。这就是反常的地方。从逻辑上说,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确实没有这个房间,一种就是有这个房间,但是他们在说谎。他们显然是在说谎,而且很自信。我非常奇怪你们为什么会把宾馆方面排除怀疑。因为你们都是亲自进房间里观察过的。可是当时宾馆里都有谁呢?除了你们自己之外,还有谁能证明你们去过呢?矛盾之处就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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