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志十五》:顺治六年十一月,仪徵有四龙见于西南;康熙元年七月二十九日,嘉兴二龙起海中,赤龙在前,青龙在后,鳞甲发火,过紫家埭,倒屋百馀间,伤一人。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京山龙见,鳞甲俱现。七月朔,镇洋大风海溢,有龙下麋场,伤数人。八月初四日,天晴无云,黄龙见于东南。七年七月,咸宁有龙游于县署前,雨霁,不能升跃,市人系其颈以游于市;乾隆九年六月十二日,浮山有龙飞入民间楼舍,须臾烟起,楼尽焚。二十年五月二十日,澄海狂风骤雨,有双龙自东而来,由蓬州所东门经过,倒城垣五十七丈,民房三百馀间,有压毙者;嘉庆二十年六月,黄冈柳子巷蛟起,伤一百四十馀人,冲没田宅无算;道光六年六月初五日,宜都蛟起,坏民居,溺人无算。七年五月初十日,房县汪家河水溢,蛟起,坏民田无算;咸丰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石首风雷大作,顷之二龙接尾而上;同治十年三月二十二日,湖州有龙,狂风骤雨,拔木覆舟。
日期:2012-07-18 12:37:11
《太平广记》四百一十八至四百二十五卷收录了大量关于龙的记载。列举两例:
北庭西北沙州有黑河。深可驾舟,其水往往泛滥,荡室庐,潴原野。由是西北之禾稼尽去,地荒而不可治,居人亦远徙,用逃垫溺之患。其吏于北庭沙洲者,皆先备牲酎,望祀于河浒,然后敢视政。否即淫雨连月,或大水激射,圮城邑,则里中民尽鱼其族也。唐开元中,南阳张嵩奉诏都护于北庭,挈符印至境上,且召郊迎吏讯其事。或曰:“黑河中有巨龙,嗜羔特犬彘,故往往漂浪腾水,以凯郡人望祀河浒。我知之久矣。”即命致牢醴,布筵席,密召左右,执弓矢以俟于侧。嵩率僚吏,班于河上,峨冠敛板,罄折肃躬。俄顷,有龙长百尺自波中跃而出。俄然升岸,目有火光射人。离人约有数十步,嵩即命彀矢引满以伺焉。既而果及于几筵,身渐短而长数尺。方将食,未及,而嵩发矢。一时众矢共发,而龙势不能施而摧。龙既死,里中俱来观之,哗然若市。嵩喜已除民害,遂以献上。上壮其果断,诏断其舌,函以赐嵩。且子孙承袭在沙州为刺史,至今号为龙舌张氏。《 太平广记?第四百二十?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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