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2-22 20:10:00
记得第一次遇见宋亮那年,他三十,我十八。
一个是年近中年却懵懂不知真爱滋味的城管。
一个是任性放弃高考独自走出校门的社会青年。
那个时候的我还并不知道,
原来有些人,一眼就是一生,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我还一直年轻,可一晃,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真快。
它很残忍,也很温柔,忽而就带走了我和宋亮曾经最最美好的时光,
也不着痕迹地悄悄让那些曾经的伤痕愈合。
不知不觉,我们都老了。
——闫文楠
傻傻坚持,你终于回来了。
我终于回来了。
——傻傻坚持
日期:2012-02-22 20:12:45
卷首 写在前面
1.闫文楠自白
尽管已经是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仍然没有放弃去寻找一种方式解脱。
当初的悲痛欲绝,失落与绝望,几乎要将我毁灭。这一个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曾经的那些日子,虽然已经是泡影,但是那成了我此生唯一记得的坚持。只有靠着曾经的那些回忆,我才能够暂时将自己麻痹,苟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从生物学的角度说,生物具有应激性,这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属性,或许就是这种属性,才让我渐渐地适应了内心的那些苦楚。时间长了,也就麻木了。没有什么感觉了。不知道这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豁达。但是至少这种应激性让我活了下来,生命本是美好的,活着也许就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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