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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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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首届大学生,和他同班的学生大多数都是城市里的,像他那样是农家子弟的不多。他家所在的丹江市是革命老区,也是全国最贫困的县级市之一。自然他家的经济状况很差,学校里他的衣着谈吐都很落伍,同班同学里很多人看不起他。男同学不愿和他交朋友,女同学也不愿和他交朋友,更不要说和他搞对象了。这些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开始和书交朋友,开始写作。他要向世界证明秦风并不是一个可怜虫,他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让天下那些势利的女孩子去追他而不是他去追女孩。他把压力化作动力,把愤怒化为力量,不但各门功课在班里名列前茅,他的作品还上了校刊,连那些教授也赞叹不已。他获得了小小的成功,同学们对他产生了士别三日之感。那些原来对他不愿搭理的丑八怪和几个基本上对得起观众的女孩,开始向他大献殷勤,他视而不见,不屑一顾,心里骂道,贱货,在我最需要友情和温暖的时候,你们照耀谁去了。他要用他的实力去征服他们的班花、系花、校花。当然,他的这些愿望在毕业时还没有来得及实现。但他有相对于其他同学绝对的出类拔萃却是事实,要不,他什么关系都没有,毕业分配时能把他留在了西京城里。

秦风喜欢文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上大学前,他的身体零配件开始发生一些变化,两腿之间开始长出一些毛来,上大学后越来越浓。有一天早上起床后,他发现自己的裤头是湿的,里面有一堆白白的液状东西,又腥又臭。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加之受爱情小说的影响和校园里那出双入对、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镜头的刺激,他感觉自己对爱情的需求更强烈了,这就如植物对于阳光、水份、养料以及土壤的需求一样。但是没有人给他爱情,甚至连友情也没有人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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