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他从银行提了一万元钱准备买一辆摩托,回到家里却发现装钱的皮包不见了。他一下子傻了,可怎么也回忆不起来皮包是怎么丢的。冷静之后,他想出了报警和在报纸上登寻物启事两种解决方案。人常说缺啥想啥,王某没有文化就非常羡慕文化人,尤其对报刊书籍上的文字奉若神明,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的名字和写的文字能在报刊上风光一回,那是何等荣耀 。一则对丨警丨察不信任,二则想在报纸上出名,王某最终选择了后者。
主意已定,王某激动得一夜无眠,在灯下拟出了一则有生以来第一篇自认为是文章的“寻物启事”,内容如下:
本人不慎丢失黑色皮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一万元整。拾到的君子请速与本启人办理归还事宜,有重谢。提供线索者也有酬谢。
王×× 敬启
第二日,王某乘车赶到县城,交了五百元版面费,在县委机关报的报眼位置刊登了自己的“寻物启事”,并买了五十份样报留作纪念。他逢人便向人夸自己的名字见报了,“文章”还是自己费了一夜脑子亲自写的,和县委书记、县长的名字一起排在了头版。他说时,脸上绽出如莲的喜悦。
然而一个礼拜过去了,并没有哪位君子来与王某“办理”还款事宜,连提供线索的也没有 。王某非常失望,那一万元毕竟是自己的血汗钱呀,他抱着一线希望向公丨安丨局报了案,结果等待他的还是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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