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刘邦的嫩头青说,“大丈夫当如此”;
一个叫项羽的青沟子娃娃说,“彼可取而代之。”
这两句话,用在当年九眼桥众光棍看到“野猪王”与美艳狐狸双双出没于风之谷时,实在无比恰当。
1999年6月底快放假的一天傍晚,我和方纵两个,在风之谷吃饭。方纵喝了很多的酒,估计喝醉了。他忽然说:“其实我已经不羡慕你和简嘉了。”
“哦,好啊,我们有啥好羡慕的,贫穷夫妻百事哀,还是你这样好啊,开着宝马,过几天就换一女朋友。”我敷衍着他。
“你敷衍我,你嘲笑我。” 方纵却发起了酒疯,说“不过,我不怕你嘲笑,你看,你有了简嘉,所以,这老板娘再漂亮,你也不敢勾她,而我呢,却敢勾。你信不信,我三天之内就把她勾上床。”
我看他确实有些醉了,就赶紧说:“我信。”
“去你的,你又敷衍我,你不信”,方纵说,“还是来个简单的,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敢上去摸她**。”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方纵就已经站起身,带着醉劲儿,但动作还是很麻利地走到三米开外正在吧台前的美艳狐狸,伸出手,大大咧咧地就突然摸住了风之谷老板娘的**。
美艳狐狸显然完全没料到有人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忽然直接摸她的胸部,再惊谔中,结结实实被摸了个正着。
正在这时,吧台后面一个不高但看起来很威严的男人,对一旁的“野猪王”使了个眼色,野猪王立即掏出电话,低着头说着什么。
我一看不好,赶紧上前,一边道歉,一边将一张百元钞票放在吧台上,然后拉起方纵,立即出门。
我们刚走到门口外二三十米的地方,只见三个年轻男人满脸煞气地朝我们走来。我拖着方纵加速跑,但酒喝多了的方纵根本跑不快。
那几个人追了上来,忽然从衣服背后的裤腰里,抽出切西瓜的那种西瓜刀,照着方纵的肩膀就砍。
就在那一次,我发现,方纵其实是个很没担当的男人。他喜欢惹事,但麻烦真的突如其来的降临时,他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头。
那三个男人用脚不停地踢方纵,踢得很重,可以听到骨头的脆响,我知道,再这么下去,肯定会把方纵的肋骨踢断。丨警丨察还没来得及过来,围观的人只在一旁看热闹。
我别无选择,明知道打不过,我还是加入进去,想拉开那三个人。我知道这样很快他们会把怒火转移到我身上,但我如果不这样做,让方纵一个人挨打,那他很快就会重伤。
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应该帮他分担一些。
只是我也没有想到,我纷乱中,他们其中一个挥舞起了西瓜刀,我右手的食指与那刀锋命中注定地相遇了。我亲眼看到自己断的那一截手指,掉到了地上。
“十指连心”,一阵刺骨的疼。
血冒出来,我本能地想用手去捂,血继续冒,将我的两只手都染红了。
见到了血,围观的人开始有疾呼声援的了,“你们想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吗?”有人在喊。
那三个人看了看周围,似乎冷静下来,停止了拳打脚踢。但其中一个,一脚踩在我断指上,用力地反复用他的皮鞋后跟跺了又跺,很快,水泥路上的我那截断指,就不成其形。我明白,他是要让我无法到医院接上手指。
人的心,真恶啊,那一刻我想。
2012-6-12 21:04:00
而后,那三个人扬长而去。没有人敢拦他们。
他们就这样,大摇大摆地消失了。
我们随后报了警,又给雷立刚和牛鞭打了电话,他们赶过来,扶我去了医院包扎伤口,又立即通知了简嘉。
我包扎好伤口后,简嘉也来了,抱着我一个劲地哭。
哭有什么用呢,我让张小蔚把简嘉拉回川音,以免事态更乱,而后立即去了风之谷,因为我想趁着丨警丨察大概还在那调查,趁着现场也许还在,赶紧去尽力把事情多解决一些。
可是,风之谷压根不承认那三个人和他们有关。
吧台后面那个不高但很威严的男人,也早已不知去向。
现场也已经被破坏,何况现场马路上除了我手指流的血,也没什么别的。
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找到那三个犯罪嫌疑人。
这就是我们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所必须承受的代价。
不了了之,似乎是我眼下唯一可行的选择。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在心里对自己说,“风之谷,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那年暑假,因为手指伤了,怕感染,我的右手20天没洗过。
伤口彻底痊愈那天,方纵买了很大的一束花,还有许多营养品,来我家看我。他满脸愧色地拉着我的左手说,“廉泊,记住,我以后一定帮你打一场架。”
我看着他,心里想:“即使你帮我打架,我的手指也不会回来。”但我知道,他心里也并不好受。于是我说:“好了,我领你这份情。”
方纵双手握住我的手,说:“我知道,你又在敷衍我,但是,我真的想告诉你,我愿意做你一生的好朋友。而且,我一定会帮你打一场架,这是我欠你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点了点头。
(当年风之故著名的美艳老板娘长相近似此图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