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03 19:29
“呀咩蝶......”
昏黄的灯光下,一个有痔青年正守在电脑旁,瞪大双眼,看着心目中的女神——苍苍,左手做着应该做的动作。
“给摸机..给摸机..内...”“衣古..衣古..”......“啊....”
青年很得意,因为他和男猪脚是同时泄的。
“妈的,这两天坐着太久,痔疮又犯了。”青年抱怨着,拿出一块纸巾,擦着手上的秽物。
十分钟后,青年熟练地登陆11对战平台,看着那个跟随了他半年的ID,笑了。
对战358场,赢42,MVP 0,英魂 0。
“哥不是玩的不好,只是哥不抢人头。”
日期:2012-05-03 19:41
青年叫唐云,大学毕业三年,在外打工,无正式工作,租房,无女友...总之,就是屌丝。
其实唐云也是有理想的。小学时,受牛顿,爱因斯坦影响,唐云想成为一名科学家,奋斗六年后,发现科学家不适合自己,于是想考清华。初中毕业,觉得清华不好考,唐云便想考个普通一本。高二时,发现一本也不好考,那就二本吧,可不能再低了。结果,高考结束,唐云上了专科。
“专科有什么不好,哥比你们毕业早!等你们毕业了,都得给哥打工!”
于是,现在唐云给别人打工了,老板是曾经的学弟。
日期:2012-05-03 19:51
相恋三年的女友,毕业后投入了高富帅的怀抱,没办法,这是必然的。
“哼,高富帅又怎样,还不是玩哥玩剩下的女人!”唐云安慰着自己。
父母已经对唐云失望,不再指望着他能出人头地,只盼着他能不啃老,就满足了。对于这点,唐云很伤心,也很自责,女友的事可以无所谓,父母不行。所以,唐云一直在努力。
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努力可能依然什么都得不到,唐云依旧拿着不到两千的工资。
唐云觉得自己很失败,即使是玩心爱的dota。
日期:2012-05-03 20:09
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没有对唐云失望,她是唐云的邻居,小玲。
唐云上初中时,小玲还是个小孩子,那时的她满脸雀斑,皮肤黑黑的,是个丑小鸭,没人愿意和她玩。只有唐云,不知为何,看着她总有一股亲切的感觉,好像小玲就是他的妹妹一般。唐云对小玲很好,带她去公园玩,给她买好吃的,而小玲也只跟唐云亲,两人宛如亲兄妹。
唐云初中毕业,要去外地上高中了,临走前小玲哭得死去活来,非要跟着唐云,最后还是在唐云的劝说下,小玲才放他走,不过最后小玲留下了一句话。
“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云哥哥!”
唐云当然没有在意,毕竟那时的小玲才十岁。
日期:2012-05-03 20:25
后来小玲就搬家了,唐云和她也就失去了联系,直到去年春节。
“云哥哥!”
听到这熟悉又陌生的呼唤,唐云竟有一股恍如隔世的感觉。
看着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唐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小玲?自己的那个丑小鸭妹妹?
一米七的个头,柔顺的长发,干净的脸庞,精致的五官,还有那浑身洋溢着的青春气息。虽不是那种倾城的绝色,但也绝对是回头率百分百的美女!
唐云平静了许久,才能和小玲正常讲话。两人聊了很久,小玲搬家后去了北京,她父亲在那里做生意,赚了些钱,为小玲母女转了户口。小玲去年刚刚高考结束,是唐云曾经梦想的重本。
高学历,北京户口,加上靓丽的外表,小玲再也不是当年的丑小鸭,而是天鹅,是孔雀。
曾经的诺言,自然就不算数了吧。唐云想起当初小玲的那句话,自嘲的笑了笑。
日期:2012-05-03 20:45
许久之后,唐云觉得,该是分别的时候了。或许,以后也很难见面了吧。
“云哥哥,你还记得当年我说过的话吗?”小玲感觉到唐云的去意,突然道。
“什么?!”唐云的脑子有点短路。
“当年小玲说,等小玲长大了,就嫁给云哥哥!云哥哥,你忘记了吗?”小玲美丽的眼睛盯着唐云,嘴唇微张,充满了期待。
难道这个世界有救了吗?小玲居然还记得!唐云心脏猛然一颤,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云哥哥,小玲现在长大了呢!”小玲见唐云不说话,有些焦急道。
看着小玲动人的身体,唐云突然泛起一阵冲动,他想将眼前的女孩涌入怀中,不过随即便冷静了下来。暗骂自己一声禽兽,自己可是一直把她当成妹妹看的,怎么能打妹妹的主意?何况...想着自己的现状,唐云说不出的苦涩。
日期:2012-05-03 21:05
每个屌丝都有一个女神梦,可是当有一天女神真的降临时,身为屌丝的你敢去接吗?
唐云不敢。
这是身为屌丝的自卑,不是胆小,而是身份的无奈。
女神真的和你在一起了,你管得起她的衣食住行吗?你能忍受住外人的嘲讽吗?你能承受住女方的压力吗?你能防止女神的外遇吗?好吧,若是你都能承受,那么恭喜你,你已经不是屌丝了。
“云哥哥,你倒是说话啊!”小玲的话打断了唐云的沉思。长痛不如短痛,与其小玲以后后悔,还不如现在就拒绝!
“小玲,云哥哥谢谢你,你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上还有人在乎我,惦记着我,我满足了。不过,咱俩真的不合适,我是绝对配不上你的,你的父母也不会同意的。忘了我吧,会有一个比我优秀得多的人去爱你的,那时你就不会记得我了。”
唐云那晚迷迷糊糊到了家,大学毕业以后第一次哭,哭了一整晚。
第二天,唐云离开了家,到外地打工。
日期:2012-05-03 22:42
自那一别后已有半年,唐云再也没见过小玲。“她一定已经把我忘了。”唐云对自己说。
明天是周日,难得公司放一天假,唐云决定打一天Dota,放松一下。
第二天来到出租屋附近的一家小网吧,唐云找了几个贴吧认识的基友,开起了四人黑。
第一把,唐云随机到了骷髅王,对于这种死不了的英雄唐云还是很喜欢的,圆盾补刀斧出门,一级升吸血,开始了打野。二十分钟,当唐云在被野怪杀了四次后,终于出到了假腿,护腕。出山后,刚要大杀特杀,就被已经散失双刀的小鱼带走,连大都没蓝用。
“这...他竟然出散失!太针对了吧?”
但唐云这话说早了,不光是小鱼,隐刺,白虎都出了散失,团战时唐云这边几乎动不了。骷髅王和路人大娜迦都死成了超鬼。
“妈的,这把哥失误了,再来搞!”唐云正嚷嚷着,手机响了,一看,是个陌生的号。
日期:2012-05-03 22:58
“谁这时候来电话?”唐云不满道,接听后刚要骂两句,一个悦耳的声音却赶在了他的前面。
“云哥哥,是你吗?”
竟然是小玲!唐云心跳立即加速,呼吸也急促起来,声音微微发颤道,“小玲,你...”
“真的是你,云哥哥!我在火车站,你快来接我!”小玲的声音充满了欣喜。
火车站?这丫头不会...唐云心虚地道,“小玲,你不会是在A市(唐云打工的城市)的火车站吧?”
“那是当然了!不然我干嘛找你?别墨迹,快点来接我!”小玲一副命令的语气。
唐云撂下电话立马打车去了火车站,留下刚开局的Dota和三个乱咋呼的基友。
小玲,我来了!
日期:2012-05-04 09:18
到了火车站,唐云一眼就看到了背着个大包,风尘仆仆的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