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说完这番话后,又感叹着说道:“这番话若不是通达天德的人,是很难和他说这些事情的(夏虫不可语冰之意)!”阳明又接着说:“孔子说:‘ 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孔子删《书》,于唐、虞、夏四五百年间,不过数篇。岂更无一事?而所述止此,圣人之意可知矣。圣人只是要删去繁文,后儒却只要添上。” 解释一下"吾犹及史之阙文也"这句,这句话出自《论语》,根正苗红的孔子原话,啥意思呢?孔子说他自己尚且见过这样掌管史书的官员,就是在史书中遇到疑问的地方,尚且能悬而缺之的官员。孟子的话大家都熟悉,不多说了。
在对这段的意思了解后,现在探讨这段话的意思,相信大多数当代人,对于阳明在这里阐述的这种思想,都持有“嗤之以鼻”的态度,因为阳明在这里明显的有着“愚民主义”的倾向,藏着掖着的都不能跟老百姓讲,就宣讲一些利于教化的和谐言论,当全体人民傻子,就你一个孔(王)圣人是明白人。
但是,阳明这里看似通过论述六经来讲明教化民众的言论,归根结底还是在讲他的“致良知”这三个字。从教化民众的角度讲,是文化阵地要用优秀先进的文化来占领,否则,腐朽没落的文化会侵占这片阵地,是不是有点太冠冕堂皇了,但是我们也不要对冠冕堂皇的话带有一种变态的抵触心理。因为这些话中也有好些是在理的,理之所在,无论是庙堂之上,还是草根之下,我们都一视同仁。从个人的体验来看,人的心,不可能是真空状态,心不能被“天理”占领,必然被“人欲”占领,这其中没有第二种境界,那么我们选择什么来占据内心,其实正是是否在“致良知”的关键。
日期:2012-03-27 19:57:06
015
【原文】
爱曰:“圣人作经,只是要去人欲,存天理。如五伯①以下事,圣人不欲详以示人,则诚然矣。至如尧舜以前事,如何略不少见?”
先生曰:“羲、黄②之世,其事阔疏,传之者鲜矣。此亦可以想见,其时全是淳庞朴素,略无文采的气象,此便是太古之治,非后世可及。”
爱曰:“如《三坟》③之类,亦有传者,孔子何以删之?”
先生曰:“纵有传者,亦于世变渐非所宜。风气益开,文采日胜,至于周末,虽欲变以夏、商之俗,已不可挽,况唐、虞乎?又况羲、黄之世乎?然其治不同,其道则一。孔子于尧舜则祖述之,于文武则宪章之。文、武之法,即是尧、舜之道。但因时致治,其设施政令,已自不同,即夏、商事业施之于周,已有不合。故周公④思兼三王⑤,其有不合,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况太古之治,岂复能行?斯固圣人之所可略也。”
又曰:“专事无为,不能如三王之因时致治,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即是佛、老的学术。因时致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于道,而以功利之必行之,即是伯者以下事业。后世儒者许多讲来讲去,只是讲得个伯术。”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后世不可复也,略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论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则亦不可复矣!”
①五伯,即为春秋五霸。
②羲、黄,伏羲与黄帝。
③三坟,传说为上古遗书,现不详。
④周公,周公姓姬名旦(约公元前1100年),亦称叔旦,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因封地在周(今陕西岐山北),故称周公或周公旦。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被尊为儒学奠基人,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
⑤三王,指夏启,商汤,周武王。
【译文】
徐爱说:“圣人著经,也只是为了去人欲,存天理。像春秋五霸以来的事,圣人不肯把详情告诉人们,确实如此。至于尧舜之前的事,为什么省略不论,令人少见呢?”
阳明先生说:“伏羲、黄帝的时代,历史久远而不详尽,流传下来的很少。这也是可以想象的,当时民风淳朴,重视人文记录的现象稀少。这就是上古社会的治世,非后世所能比得上的。”
徐爱说:“像《三坟》之类的书,也有流传下来的,孔子为什么也要删除?”
先生说:“就是有流传下来的,也因时代的变化而渐渐不合时宜。风气更加开化,文化日益繁荣。到了周朝末期,就算想再恢复夏、商的习俗,已不可能,唐虞时的习俗就提也不要提了,更何况是更早的伏羲、黄帝时的习俗?不过各朝代治世的表现不同,但遵循的仍是一个道。孔子对于尧舜则遵循之,对于文王武王之道则奉行之。周文王、周武王的治世方法正是尧、舜的道,然而是依当时情况而行,与尧舜时的政令制度已经互不相同。因此,就是夏、商的政治措施在周代实施,已经有不合适之处。所以,周公想并采禹、汤、文王的举措,碰到不合适的地方,还需夜以继日地深入研究。更何况远古的治世方法,又怎能重新施行?这本来就是孔子可以略而不论的。”
阳明先生又说:“只求无为而治,又不能像禹、汤、文王那样依据时代的具体情况而进行因时制宜,而非要刻板地实行远古的风俗,这是佛家、道家的主张。因时致治理,但又不能像禹、汤、文王那样一切均以道为根本,而是依据功利之心行事,这正是五霸以后的做法。后世许多儒生翻来复去地讲说,都只讲了一个霸术。”
阳明先生又说:“尧、舜之前的治世方法,后世不可能恢复,略而不论就可以了。夏、商、周三代之后的治世方法,后世不可仿效,可以把它删除。只有三代的治世方法可以实行。然而,世上议论三代的人,却不了解三代治理天下的根本,仅注意到一些细枝末节。所以,三代治理天下的方法也不能恢复了。”
【解析】
这里徐爱是问阳明孔子对一些古代典籍的取舍存删的根据,古代典籍的失传和流传的问题,原因比较复杂,实际情况未必就像这里阳明所说。这里阳明无非是借这个话题谈论自己的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时代变迁的历史观,但是他强调的重点还不是落在“时变,法亦变”的这个观点上,而是在这个变的中间有一个不变的“道”的存在。他说的这个不变的“道”,是人的良知在不同时代的在政治举措上的显现。法可以变来变去,但是它终归要在符合天理人心的基础上才可以实现长治久安。
日期:2012-03-30 10:56:16
【原文】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①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②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特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①五经,指《诗》、《书》、《易》、《礼》、《春秋》。六经原包括《乐经》,《乐经》早佚,宋儒以《周礼》代之,以足六经。
②包牺,即伏羲,根据神话传说,他教人们耕种、打渔、畜牧,养牲畜以足庖厨,故称包(庖)牺。
【译文】
徐爱说:“早先的儒家学者讨论六经,认为《春秋》是史。而史书只记载历史事件,这恐怕与五经的体例和宗旨稍有不同。”
阳明先生说:“从记事方面讲叫‘史’,从载道的方面讲叫‘经’。事就是道,道就是事。《春秋》也是经,五经也可以作为史。《易》是伏羲事迹的历史,《尚书》是尧舜之后的历史,《礼》、《乐》是夏商周三代的历史。它们记载的内容和这些时代的史实相同,又和其要载的道相同,这样经和史又有什么地方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