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19 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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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马子莘①问:“修道之教②,旧说谓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此意如何?”
先生曰:“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何须要圣人品节?却是不完全的物件。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谓之教,但不是子思本旨。若如先儒之说,下面由教入道的,缘何舍了圣人礼、乐、刑、政之教,别说出一段戒慎恐惧工夫?却是圣人之教为虚设矣。”
子莘请问。
先生曰:“子思性、道、教皆从本原上说。天命于人,则命便谓之性;率性而行,则性便称之为道;修道而学,则道便谓之教。率性是诚者事,所谓‘自诚明谓之性③’也。修道是诚之者事,所谓‘自明诚,谓之教’也。圣人率性而行即是道。圣人以下未能率性,于道未免有过不及,故须修道。修道则贤知者不得而过,愚不肖者不得而不及,都要循着这个道,则道便是个教。此‘教’字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④’之‘教’同。‘修道’字与‘修道以仁’同。人能修道,然后能不违于道,以复其性之本体,则亦是圣人率性之道矣。下面‘戒慎恐惧’便是修道的工夫,‘中和’便是复其性之本体。如《易》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中和’、‘位育’,便是尽性至命。”
①马子莘,马明衡,字子莘,福建莆田人。王阳明弟子。
②修道之教,语出《中庸》,原文“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③自诚明谓之性,语出《中庸》,原文“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④风雨霜露,无非教也,语出《礼记.孔子闲居》,原文“天有四时,春夏秋冬,风雨霜露,无非教也。”“教”指规律、法则。
【译文】
马子莘问:“‘修道之教’朱熹先生认为认为是指圣人品评节制我们性中固有的,以此为依据设定天下人效法的标准,如礼、乐、刑、政之类,这种说法对吗?”
阳明先生说:“道就是性就是命。本来是完完全全的,不能增减,不需要修饰,又何必要圣人去品评节制呢?如此不就成了不完美的东西了吗?礼、乐、刑、政是治理天下的法度,固然可以称之为教,但并不是子思的本意。若依朱熹先生的解释,《中庸》下文的由教入道,为何要舍弃圣贤礼乐刑政的教化,另外说出一种戒慎恐惧的工夫呢?这样的话,圣人之教就为虚设了。”
马子莘请阳明先生更详细些说下。
阳明先生说:“子思的性、道、教都是从根本上说的。天命于人而言,则命即为‘性’;率性而行,那么性即称之为‘道’;修道而学,那么道即称之为‘教’。率性是‘诚意者’的事,正是《中庸》中说的‘自诚明谓之性’。修道是‘诚之者’的事,正是《中庸》中说的‘自明诚,谓之教’。圣人率性而行就是道。圣贤之下的人不能率性,对于道难免过分或欠缺,所以需要修道。修道后,贤者智者不会过分,愚昧不肖者不会不及。都要依循着这个道,则道就成了‘教’。这个‘教’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的‘教’意义相同。‘修道’中的‘道’字与《中庸》上的‘修道以仁’中的‘道’字意义相同。人能够修道,然后才能不违背道,就能恢复性的本体,这也就是圣人率性的道了。《中庸》下面讲的‘戒慎恐惧’就是修道的工夫。‘中和’就是恢复性的本体。像《易经》上所说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中和’、‘ 位育’就是尽性而至命。”
【解析】
为了讲清楚这段到底是在说什么,我们先看下《中庸》的原文,也就是《中庸》开头的一段话。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现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朱熹在他的《中庸章句》中,对于“修道之谓教”这句,是这样注解的“修,品节之(为之等次,为之限制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
关于这个“道”字,在第055节,曾经探讨过,这里阳明先生谈到的“道”字,和那一段谈的“道”字的意思有联系,但是又有不同的地方,那一段谈的“道”字,侧重于将人的意思隐藏掉的“客观性”,而这里谈的“道”字,则是凸显“人”与“道”合一的“主观性”。为了讲述得清晰,我也只能姑且这样说了,大家勿要吹毛求疵诘难这种字面的表述,因为只要您非要较真的用阳明心学的一贯主张来辩论,肯定能驳倒我,我先承认这一点。
这里阳明说了一句“道即性即命”, 这种将本然如此的“道”和赋予人而言的“性”、“命”的东西打通为一体的依据,我们前文已经探讨过,这里不再赘言。既然人的“性”和“命”就是“道”,那么我们再回顾204楼对“道”的阐释,知道“道”具有“无精粗”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客观性”,这种具有极强“客观性”的东西,竟然就是人的“性”和“命”,所以人也就必然对其增减不得了。
朱熹认为“礼乐刑政”就可以归之外“教”的一类,但是如果读《中庸》这一段话,我们会看到,这一段都是围绕着个人修养而谈的,而“礼乐刑政”明显是施措于天下的礼仪法度,将“教”字解释为此等意思,明显和《中庸》整体的文意不符。朱熹的解释显然流于了疏远而不切实际。
阳明这里说的“道”字,其意思有点乱,需要我们用心来捋一捋,他还是采用了分类法,能够“率性而行”的人,其实也只能是圣人,他们是“诚意者”这一类。但是圣人之下的人,就不能“率性”了,这时候就要“修道”,他们是“诚之者”这一类人。不像圣人那样只要“循道”就行了,必须下一番功夫才能向“道”靠拢。“修道”的过程中所下的功夫就是“教”,像朱熹说的“礼乐刑政”只能算是对人类群体的一种外在的规范和约束。显然和“修道”的过程中所用的功夫还不是一个范畴,说清这一点,也不需要过多口舌,只要我们反躬自省就行了,我们肯修自己的心,肯定不是因为外在的“礼乐刑政”的要求才来修的,而是我们在“良知”的指引下主动来修的,这种主动的“向善”过程中所用的功夫正是《中庸》中说的“教”。
为了巩固自己的论点,阳明先生后面还做了一番文字意义的考证功夫, 但是我们要注意了,阳明概念中的“道”字对于圣人和圣人之下的人,是有区别的,圣人的道,只要“率性”就行,圣人之下的“道”,其实是修圣人的那个“道”的过程,另外赋予了一个“教”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