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5-10 20:27:00
这是一个根据我自身经历改编的小说,可认虚构,谢绝人肉。
(一)要账
故事发生在浪漫之都大连,那一年,苍井空还是处丨女丨,那一年我二十五岁,一个操蛋的年纪,可是比这更操蛋的是我最好的朋友邵男,竟然夺走了我最心爱的女人秦小月。
在这座伤心城市,我无数次仰望天空,再也看不到属于我的那颗星星,以至于,我已经忘了,其实我已经成为一个鸟人。
此时,我正站在街角静静的等待着我的朋友王新新,十分钟前他给我打过电话:辉狼,一会陪我到好乐迪歌厅结帐。
辉狼是我的外号,拜我的女友秦小月所赐,应该是前任女友,这些年,妞变了,世道变了,外号却从未变过。
王新新是个男人。我之所以很注意的提王新新是个男人,是因为这个名字很女人,但他确实是个男人,而且还很色。所以一个色男人起了一个女人的名字,这是他爹的意思。至于他爹色不色那只能问他妈。
新新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哥们,从小我们就一起玩石子,一起弄弹弓打雀儿,一起到别人家果园里偷苹果还倒霉的被抓到,一起偷过人家小卖店的糖果,还放火烧过一个骂过我们的老婆婆家的草垛。甚至在高考的前一天,我们还约定,一定要考上同一所大学。如果不能考上同一所大学,那我们就一起出去打工闯一闯。后来我们果然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后来我们又一起认识了邵男,从那以后我们三个都是一起吃喝玩乐拉撒睡。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如胶似漆的哥们邵男,竟然也喜欢小月,而且背着我追小月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惜跟我撕破脸皮。这是后话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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