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老板公司原先聘请的法律顾问已在此任职数年,早先情况尚好,但近段时间以来,此人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等方面出现了严重问题,罗老板不得已与其解除了合作关系。为弥补因此而形成的空缺,罗老板找到了他的同乡,也就是我的老同事,希望能够找到比较合适的法律顾问。我的老同事知道我近期赋闲在家,于是向罗老板推举了我,但同时又向他隐瞒了我这些年并没有从事法律工作的事实。我的老同事在今天下午跟我联系后,经过反复思考,最终还是打电话向罗老板道出了实情。不曾想,罗老板非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大喜过往,因为他正想物色一个类似我这样具备综合能力的人选。不仅如此,罗老板还萌生了要将我留下任全职的想法,因为,如果我能够作为全职加入公司,就能承担起法律和财务的双重责任。于是乎,他费尽心机专门组织了刚才那个隆重的排场,却没有想到我老沈是个异数,极其不喜欢这种虚夸的东西。
看着罗老板表述时诚恳的样子,我起初有些心动,但随后就因觉得民营企业管理不规范而在心里否定了他的邀请。我对罗老板说:“我们今天是初次见面,双方彼此间都缺乏真正的了解,我虽然相信并且感谢你的诚意,但觉得还是不要操之过急,如果有缘分,大家肯定会走到一起。目前,我本人比较倾向于以顾问的形式与你罗老板合作,如果你罗老板同意,我很高兴;如果你没有这个愿望,那我们就算交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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