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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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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歧视”这种事情很难说清楚的。比如我们说到黑人的时候说“老黑”是不是歧视?说到乡下人的时候说“老农”是不是歧视?

我们单位曾经发了一次特别狗血的福利——一坛子咸菜。更要命的是,还用黄布蒙着用红丝带系着,看上去和骨灰坛子特像。我们同事打的,接连两辆都不停,第三辆那的哥停下来一看,就摆手,明明自己车头朝南,偏说自己急着往北去。这明明是拒载,人家没说,你能怎么地?

同理,你宣布自己是同性恋,有些歧视就会跟这拒载一样,很隐形很变相。你如果怕这样的事情发生,你说你敢不敢公开身份谋求结婚?

第三,婚姻法在那儿呢,异性恋的世界里不是还有那么多家里就死活不同意俩人结婚的吗?你说,人家会不会因为法律允许俩女的结婚就把女儿嫁给你一女的?你父母会不会因为这个法律允许同性婚姻就愿意为你摆酒请客说“大家都来啊我女儿娶媳妇”?

第四,婚姻法允许异性婚姻那么些年了,劈腿、小三、婚外恋、攀高枝这些都杜绝了吗?那么就算同性可以结婚了,逼婚、分手、被包养、求包养这些闹心的破事,Les就真能远离了吗?

第五——得,我不说了。说得好像我多反对“同性婚姻立法”似的。

真不反对。

我知道有法律保护的好处,就是觉得自己的幸福指望制度的改造,有点儿不靠谱。

日期:2012-04-21 15:57:45

这里有朋友说我这帖子“靠谱”。多谢了。

我想说说这“靠谱”。

要靠谱,就必须有谱。有时候,我们会说某件事情“没谱”,意思就是不太有可能。

对于年轻的Les来说,你必须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谱”,否则你一个没谱的人,你怎么能靠谱呢?谁能跟你幸福下去呢?

什么是“谱”,我觉得现在年轻的80、90后们,面对的最大问题是独立。

首先要从经济上独立。我们不可能要求父母接受我们离经叛道的性取向和爱情,还要从经济上无私地支持我们。

如果你经济不独立,你就老需要从父母那里索取,你就不得不或者出柜或者形婚,这两条路都是有许多莫测和巨大风险的,你却因为经济不独立不得不走其中一条,这就叫做“没谱”,不靠谱。

其次是要从精神上独立。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接受、都容忍、都理解同性恋,所以我们有些时候是不得不苦乐自负的。如果精神上不独立,那么你就没法调节自己,老需要父母来安慰你,面对爱情问题,你不仅不会从父母那里得到抚慰,反而招来压力,自己就掉进自己的坑儿里了。这也叫做“没谱”,不靠谱。

最重要的是感情上要独立。很多年轻的Les朋友受了如今宣传的欺骗,以为一味满足父母的要求就叫做孝,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一个生命活下来就已经不属于另一个生命了,因此,没有人可以用情感的借口要求别人牺牲自己的基本人权——爱、安全、自由。

人生而自由,这在法国大革命中就已经唱响。婚姻自由,这从上世纪初就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的一条基本原则了。我们拒绝婚姻,无论因为什么都无错无罪。

谁若以此责你不孝,直接将那个人卖到非洲食人部落当菜去!

如果你不能在感情上独立,父母哭你就哭,那么你只能作为一种感情未断乳的牺牲品,这叫做“没谱”,不靠谱。

没谱,不靠谱的人不值得可怜。

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天让我们不能接受世俗的男女婚恋,尤有可以为之的地方;自己不能面对自己的人生处境,自强不息,走出自己的出路来,那就不得不死了。

话有点而尖锐了,大周末的,我却如此尖锐,不好,不好。:-)

心是好的,大家凑合一看。

日期:2012-04-22 15:05:13

江湖传言十四——我爱父母,所以我得和男人结婚

前边说过了,无条件顺应父母的心愿叫做“溺孝”。

个人对父母的情感本来和爱情一样,怎样表达,是因人而异的,也是各人有各人选择的权力的。

但是,就是因为当事人有权力选择,怎么去表达实际上还是当事人自己的决定。

所以,那些选择结束同性情感和男人结婚的人,选择了用这种方式表达对父母的爱,就别说被强迫。

如果陈世美说“我是被迫的,我得光宗耀祖,这是孝道是责任”,你觉得包老爷会不会放过他?

选择结婚,别把自己说得好像被父母卖掉了一样。

我没听说那斑衣戏彩的老莱子,说自己一把胡子了还出洋相逗父母高兴是被迫的;我没听说那卧冰求鲤的王祥,说自己大冬天用身体化开冰面,想给父母弄条鱼吃是被迫的。

我一男同学,海归,模样不错,收入不菲。当年玩命儿追求我一美女同事,俩人好了一段时间,这女方重病的母亲反对,很委婉但也很坚决地表示,希望自己女儿和一个家世比较好的国家公务人员结婚。正好也有这么一个人在追这女孩儿,这女孩就决定和我那兄弟分手,和那个人结婚了。现在人家孩子都上小学了。

这是异性恋顺应了父母意愿的例子。这女的现在还和我同事,她没有觉得自己怎么违心不幸。母亲能安心离去,一段自己欣悦的感情,这两件事情显然她更看重前者。

孝亲,和做好事一样,无私付出,自己心里得到“善”的道德满足感和快乐。

所以,那些说孝顺,说自己必须走入婚姻去的人,心里最多也就是一杯咖啡——苦中带香的。苦,喝惯了或者加糖了也就不苦了。那香才是她追求的。

自己要去结婚,别拿“孝道”来说事儿。

对选择为父母结婚的人,那种“我和你妈一起掉进河里,你救谁”的俗滥问题,现代坚强自立的女性就不要问了吧,其实人家心里那杆秤早已有一头沉了。

那是不是我们选择不婚的人就不孝顺了?也不是。

“子” 在《论语》里面“曰”过好多次“孝”,回回都不一样,一会儿说“色难”(就是要给爹妈好脸色),一会儿说“三年无改父之志”(就是别反对老爹生前的决定)——这都什么跟什么呀?人圣人那是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人说的。不同情况,孝的表现就不一样。这个,圣人允许。

还别跟我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说这话的人有几个真的知道这句话的出处?说这话的人也几个知道这话是为什么说的?

所以,别拿着鸡毛当令箭成不成?

人家孟子这句话是说“舜娶媳妇没征得他爹同意”那件事情的。有人质疑舜的行为,说这小子不孝啊,娶媳妇的事情都不跟爹商量?孟子解释说,舜其实很孝顺,是从更大的方面孝顺的,他为了他爹的后代啊!

这件事情很教育人的啊。至少,我从这里面读出两个经验:第一,古代圣贤也是不全顺着父母的意愿的,比如舜。第二,古代圣人执行观念很灵活,擅长领会精神实质,比如孟子。

对任何人的爱——父母也好,爱人也好,前提都是你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什么是一个独立的人?最起码就是能决定自己行为的人。

至于这个行为是不是你的初衷,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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