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刚学离婚时,我就想尽量劝和不劝离,北京老话说的好:‘宁拆十坐庙不破一坐婚’,在我办理离婚第一个月时我就写下了一篇文章,(也是借鉴网上的词汇加上自己的语言)《夫妻自相识、相知到相恋、结婚,均曾为此付出过真情;夫妻一场乃人生机缘,俗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才修得共枕眠”。希望各位当事人能想清楚;如果选择离婚,婚姻不复情义应驻;爱情不再,恩情仍存;不做夫妻,尚可为友。故而,双方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理智达观,轻物重义,宽人克已。至于子女,必然被迫面临随父或随母一方生活的痛苦选择,这也将关乎其日后生活、成长乃至命运。无论是父母还是婚姻登记人员,惟以是否有利于子女生活成长为尺度,审慎考量,才不违肩上的责任。》这篇文章也曾劝走过无数对前来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后来老科长觉得不错,给做成《温馨提示》直到现在都挂在离婚登记室的门口,我想说做为一名婚姻登记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是在给各位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把好他们曾经婚姻的最后一关,防止他们冲动,意气行事,怕他们将来会后悔,会悔恨亲手覆灭一段美好的婚姻,真心希望他们不管选不选择离婚都愿他们幸福,而我们也不是没事干闲着爱多管事的人,没事闲的东家长西家短,那是居委会老大妈才干的事,做为我一名80后我才懒着管这些破事呢,我能这样做只是想对得起这份工作赋予我的责任。而我们这种好意往往会招来当事人的辱骂和反感…….!!!我个人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大家都能各自履行自己身上的责任,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和美好,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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