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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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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7 11:12:00

事情弄清楚了其实很在人意料之中,情节非常狗血。

在何良英和施国辉还没有结婚前,何良英曾经跟李光荣好过,他们在镇里的同一家三废银作坊干过活,私底下谈过,也偷偷上过床。他们不是同一个村,自然旁人也不清楚这件事。

何良英“艳名远播”,上门提亲的人不少,她的父母有点势利,当然看不上一穷二白的李家。而施国辉就不同了,施国辉在当年,可说得上是个万元户!(当年谁家有1万块钱可是了不得的财富。)

施国辉家原也没有这么多钱,他的钱都是父母横死换来的,施国辉的母亲原先在社办石灰厂做事,不小心掉进了泡熟石灰的坑里,全身百分之九十烧伤,在那个年代自然死路一条,石灰厂赔偿了施家4000元。

(泡熟石灰,就是挖一个大水坑,往里面投生石灰石,石灰石会跟水起反应,高温沸腾。)

施国辉的父亲在国营运输社工作,是跑船的,轮队驳挂船的掌舵。这里有必要要解释一下什么是轮队,因为现在的人大多没有看见过这种形式的存在。所谓轮队,就是轮船队列,最前面有条小火轮作为动力,后面一艘艘没有动力的船串联起来拖挂在小火轮后面,就好像火车拉车厢一样。

这样的船队在机动性和灵活性上当然比单艘的动力船要差很多,尤其是在长江中行船碰上大风大浪,那简直是一场灾难。施国辉的父亲就死于一场江难,他那条船位于船队最末尾,在风浪中脱挂翻船了,尸骨都没有打捞上来。国营单位手笔要大一点,赔偿了施家8000元。并应承施国辉可以接班,继承他父亲的工作。施国辉胆子小,当然不敢再走父亲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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