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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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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4-02 22:10:56

终章

在攻取凉州到张义潮前往长安的近十年时间内,这一段时间张义潮的另一个主要活动就是经营河西地区。内政方面主要是全面恢复唐制,废部落制,重建唐前期在这里实行过的“州-县-乡-里”制。与唐前期不同的是归义军在乡一级还设置了知乡官,负责全乡的政务。乡下虽仍设里,但因里正的许多职权被收到知乡官手里,这使里正在基层政权中的作用比以前下降了。在沙洲城内,归义军还恢复了唐前期实行过的城坊制度和坊巷的称谓。与此同时,张义潮还仿照内地的军政体制,设置了与中原藩镇一样的文武官吏,恢复了相应的一套文书、行政制度。其次,废除吐蕃时期的户籍、土地、赋税制度。按照唐制编制新的户籍,制定新的赋税制度;归义军时期的户籍,除注明人口情况外,还注明了各户土地亩数与分布情况。针对当时沙州荒田闲地较多的特点,张议潮还实行了请田制度,即允许百姓向归义军衙门申请耕种荒田闲地。对于百姓之间自愿对换土地,调整土地位置,官府一般也予以批准。

在重新登记人口和土地的基础上,张义潮还制定了新的赋税制度。根据敦煌出土的文书记载,归义军实行的是据地出税的制度,其地税主要包括地子、官布和柴草三项。地子完全按亩交纳,纳的是粮食。官布、柴草也是按亩交纳的。为什幺地税中既有地子,又有官布和柴草呢?这与晚唐五代归义军时期河西地区还没有实行货币经济有关。在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实行的是部落——将制和突田制,唐王朝的通用货币被废除,主要实行的是原始的物物交换,交换的媒介是实物。归义军政权建立后,由于货币极度缺乏,人们在买卖、雇工、典当、借贷时仍以麦粟、绢帛、布匹等实物计价。从已知的出土敦煌文书看,在交换领域除以麦粟计价者外,以布匹计价者也很多。正是由于这一特殊时期货币反而不是普遍的交换媒介,在这种情况下,张义潮的归义军政权才将唐朝赋税制度中应交现钱的那部分税收改为征布或者其他实物,因此在今天出土的敦煌文书中保存了许多征收官布和柴草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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