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劳工的共识就是,有一天,如果宝宝长大了,要谈恋爱了,有那个意向了,我们就放他出去。因为我们总觉得,咪咪是在我家暂住的,我们有照顾他和爱护他的权利,却不能限制他的自由。如果有一天他决定离家,我们不阻拦。但他若想回来,我们也欢迎。
咪咪越大,我越舍不得,经常动心,问劳工要不要把他喀嚓了,好一辈子陪着我?劳工说,自私的怨妇,因为自己的寂寞而牺牲掉咪咪的幸福。
我只好又为咪咪的终身大事操心。我和劳工经常半夜三更跑到楼下去观察地形,发现我家楼周围有一只很漂亮的女咪咪,黑白两色的毛,看着胖乎乎的,当然,我们要人性化地形容,应该叫性感丰腴。
我和劳工一致认定这个该做我家的媳妇。原因是,住得近。
我家咪咪不用跑好远去找老婆,每天玩完了还能回家吃东西。
放我家咪咪下去几次,我跟劳工在后面盯着让他们俩谈恋爱。我家咪咪真是拎不起的猪大肠,看到异性,紧张得浑身乱颤,寒毛倒竖,一步一步后退,尽管那只女咪咪倒是很热情,咩咩叫着目光迷离地靠近。
不过我家宝宝铮铮铁骨,不受女色诱惑,生生被逼到墙角,到退无可退的地步,只好跟爸爸妈妈求救,叫得很伤心,不象找老婆,却象被人欺。
只好把他抱回家里。父母很受打击。他爸爸还亲身示范,跟咪咪讲,泡妞你不会啊!然后端起妈妈的下巴,在嘴巴上亲上一亲,“就这样!”妈妈很配合,赶紧闭上眼睛装温顺地往爸爸胳肢窝下面一钻。不晓得这种早期儿童性教育可有启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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