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绝之找到金季子时,金季子正在收拾行装。
金季子一行两、三百人,在运粮任务圆满达成后,原本用来装白米的行装,现在换上十箱的金子,金子极重,每箱怕不有过千斤。所谓“收拾行装”,不外是把金子从十个箱子平均分配到两、三百人的身上,金季子还得逐人小心点算,以免被手下暗中吞没,来来回回的点算,忙碌得像一支穿梭花间的蝴蝶。
王绝之道:“你收拾行装,莫非是要走了?”
金季子叹气道:“这里吃没好吃的,住没好住的,我一向娇生惯养,吃不惯苦头,现在不走更待何时?”
王绝之微讽道:“娇生惯养?好像你在少年时还当过挑夫、农夫吧?”
金季子又叹了口气说:“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人习惯了锦衣玉食,身子不免差了多多,一点点苦头也吃不住了。”
王绝之道:“如此说来,你连轻功也不跟我比了?”
金季子摇摇头,“刚才我只是一时意气之言,后来回想: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还是比不过、比不过。”
王绝之道:“我让你一条腿,这样你也不比?”
金季子大是摇头,“就算你让我两条腿,只用双手在地上爬,我也不比!”
王绝之瞪着他说:“莫非你怕了我?你是懦夫?”
金季子忙不迭点头附和道:“对对对,我是懦夫,怕你怕得要死。”喃喃自语道:“当一个活蹦乱跳、大把金子花不完的懦夫,总比当一个没命的英雄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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