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3-11 20:07:03
14
礼拜六,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二婚。
朋友年长我一岁,大概三个月前离婚。离婚理由:捉奸在床。
据朋友坦白交代,当时的视觉画面极具冲击力:野餐刚刚进入状态,正室突然单枪匹马破门而入,于是浪漫柔情片转瞬变成动作格斗片,朋友还没反应过来,正室和小三儿已互扇十余耳光,噼噼啪啪如雷贯耳,几乎可以传到火星。
这确实够震撼的。
我的意思是说,捉奸也就罢了,居然还活色声香的捂在被窝里,我猜朋友的妻子大概是一个狂热的左倾主义分子,从发现敌情到跟稍火并,一路尾随而隐忍不发,千里走单骑就只为了最后那狠狠的几巴掌,其动机之纯粹,着实让人惊讶。
可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她到底想要什么。
其实只要盖子不揭开,什么都可以骗自己,而一旦那赤裸裸的画面呈现在眼前时,世界轰然倒塌,樯橹灰飞烟灭……离婚成了最好的解脱,如果不离,那就苟全婚姻于乱室,可那一幕幕媾和的画面,这辈子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解不开的珍珑棋局,用春晚的一句台词:“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无论是捉奸的,还是被捉的。
婚宴大厅,宾客满棚。
我旁若无人的从桌子上的喜包里挑出两块喜糖,一块儿给女儿,另一块儿给张梅。
坐我斜对面的熟人之妻开始抱怨,“你看人家老吴,两口子多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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